第1269章 江湖之遠(2)
當年春秋硝煙四起,卻也沒有燒到這麽個不起眼的鎮子,它既不是兵家必爭之地,雖是江南,也無太多膏腴良田。
聽走南闖北的幾個生意人說,廣陵江以北那邊又遭災了,可對於小鎮子上偏居一隅的百姓而言,做井底之蛙就挺好,天空永遠隻有井口那麽大,平安是福,知足常樂。
今天的小鎮,秋雨綿綿,從一棟酒樓門口看去,不斷有腳步匆忙的行人撐傘走過那座青石闆小橋,生意冷清,不需要伺候客人,酒樓的店小二就得閑地坐在門口,等著那位心儀女子走近,她說今天會跟著朋友一同到酒樓隔壁的胭脂鋪子揀揀選選,因為她的朋友馬上就要出嫁了,嫁了一個好人家,是位功名在身的讀書人。
店小二歎了口氣,心底有些苦澀,言者無意聽者有心呐,她自是不在乎那些榮華富貴的,否則也不會瞧上眼他這麽個落魄瘸子,可一個好歹還剩下點擔當的男人,總還是想著能讓自己喜歡的女子過上好日子,她雖不是鎮上的大家閨秀,卻是遠近聞名的良人,家戶殷實,衣食無憂,她性子又好,那一手女紅更是百裡挑一,都說誰娶了她是幾輩子修來的福氣,可她偏偏就看上了自己,為此她的好幾個一起長大的玩伴都氣惱得差些要與她絕交,為她打抱不平之餘,少不得一些陰陽怪氣的言辭,比如什麽遇人不淑和豬油蒙心了,都是當著他和她的面直接說出口的,那時候,她望向他,纖細小手怯生生擰著衣角,那雙眸子裡滿是歉意,好在他臉皮厚,還能強忍著笑,可心中何嘗不是滿懷愧疚?
他被人拍了一下肩頭,轉頭一看,那個還算關系熟絡的家夥一屁股坐在自己身邊,憨憨笑臉問道:“溫大哥,想啥呢?
”
他跟這小子算是同命相憐,不過這小子處境還要難堪些,去年才與娘親搬來鎮上,一本書攤開認不出十個字,哪怕打架也就不頂用,成天被那群最欺生的街上地痞當樂子耍弄,慘到好不容易買了雙新靴子都要被人一腳一腳踩得破破爛爛,文不成武不就的,好在她娘親還有些積蓄,置辦了一間布鋪子,日子還能熬,熬著就能活,就是活得不舒坦而已。
他跟這家夥住得近,大概是唯一不去火上澆油的當地人,久而久之,兩人就成了所謂的朋友,他隻知道這小子姓王,爹出了一趟遠門還未歸來。
他笑了笑,看著雨滴順著屋簷串成線,問道:“竹子,聽說過一句話嗎?
天雨雖寬,不潤無根之草。
”
那人愣了愣,搖頭笑道:“溫大哥,瞧不出啊,還是個學問人?
啥意思,有講頭嗎?
”
姓溫的店夥計哈哈笑道:“我也是從別人那裡聽來的,沒聽懂,當時也沒好意思問他,隻裝著聽明白了,早知道應該問問他的。
”
綽號竹子的年輕小夥子疑惑道:“溫大哥,你還有讀書的哥們?
”
店小二揉了揉下巴,笑眯眯道:“他可不是什麽狗屁讀書人,他就是打不過我,才瞎顯擺這些玩意兒。
”
小夥子樂了,“那這人可真不怎的,連溫大哥都打不過,又不是讀書人,豈不是跟我一路貨色?
”
店小二白了他一眼,卻還沒有說話。
竹子是個管不住嘴的年輕人,很怕混江湖的人,怕那些人身上的匪氣和江湖氣,但是又很憧憬江湖,整天就喜歡混跡大小酒肆茶樓,聽那些自稱江湖人的家夥胡吹,這會兒就跟姓溫的店小二說那樁真真正正稱得上百年一遇武林盛事,說他才知道徽山有個喜歡穿紫色衣服的女子,不但美若天仙,而且武功絕頂,號令群雄,廣邀天下好漢去她家參加武林大會。
竹子說得唾沫四濺,就沒注意身邊的溫大哥在那兒要麽不停翻白眼,要麽滿臉恍惚笑意。
竹子說得口乾舌燥,他也不是個講究人,彎腰伸手掬了一捧雨水,喝了一口,故作豪邁道:“好酒!
”
店小二微笑打趣道:“還給你喝出江湖的味道了?
”
竹子轉頭盯著這個人,一本正經問道:“溫大哥,你是怎的拐騙到劉姑娘的?
要不你教教我,回頭我也好找個媳婦。
”
店小二一臉高深意味,說道:“靠相貌。
”
竹子呸了一口。
他看竹子不信,笑道:“你還真別不信,我當年和那兄弟在外逛蕩,窮的叮當響的時候,他就是靠臉混飯吃的,我啊,什麽都比他強,就是這張臉,輸了他。
當年跟他爭誰做大哥誰做小弟,從年齡比到
身手再比到家當,若不是輸了相貌這一場,我就能當上大哥了。
”
竹子嘴角抽搐,終於還是心善,沒去挖苦溫大哥跟他的兄弟。
接下來兩人一時無言,就這麽聽著雨水滴滴答答落在石闆路上。
竹子突然小聲說道:“溫大哥,跟你說件事,你可別說出去啊。
”
店小二拆台道:“愛說不說。
”
竹子猶豫了一下,“年初搬到鎮上那會兒,聽一位江湖高手說那天下有數的高手,其中有個人跟我爹同名同姓。
”
店小二被逗樂了,“竹子,行啊,你爹是武帝城王仙芝那老怪物?
”
竹子怒了,大聲道:“放屁,是當年那位天下第十一!
”
店小二突然沉默下去,許久之後才輕聲道:“原來是王明寅啊。
”
竹子神情黯然,自言自語道:“不過我知道的,我爹其實就是個隻有幾斤氣力的莊稼漢子,這也沒什麽,不是那死在襄樊城外的天下第十一更好,我和娘都能等著他有一天回家。
”
店小二歎了口氣,也不知如何安慰,隻是拍了拍他的肩頭。
竹子突然站起身,指著小橋,嬉笑道:“溫大哥,不耽誤你了,我先走。
”
姓溫的店小二順著竹子的手指,看到有女子撐傘過橋,姍姍而來。
他站起身,笑容燦爛。
初見她時,是返鄉時在鎮上集市的那場萍水相逢,那時候她的朋友都在笑話他這個瘸子,言語不善,把他當做了揩油的登徒子,隻有她不一樣。
以前,小年說他是見一個女子喜歡一個,對誰都一見鍾情,他自己原本以為遇上那回家之前的女子之時,會是最後一個一見鍾情的女人,事實上也確實如此。
那之後,他就不再對誰一見傾心了,可是遇上小鎮上的她後,他覺得如果這輩子都能跟她過日子的話,平平淡淡,就已經比什麽都強。
他小跑出去,她剛走下橋。
小鎮小有小的好,沒那麽男女授受不親的刻闆禮數,而她也不怕這些,傾斜了一下油紙傘,臉色微紅著,替他擋雨。
他在她這兒,從不油嘴滑舌,而且事實上回家以後,他就再不像從前那樣口無遮攔,老實本分,平平凡凡,大概這也是她喜歡他的地方。
擱在以往,才見著一個女子,他就敢當面調戲一句“姑娘,哥哥我幫你把生米煮成熟飯吧”,若是女子不理睬,他還會說“姑娘你能遇見我是修了三輩子的福,不嫁給我,肯定是倒了八輩子的黴。
”若
是女子惱羞成怒,他還有無數後手。
可是他如今不一樣了,那時候,見著水靈女子,都是滿腦子想著滾被窩,現在站在她身邊,卻連牽手的膽量也沒有。
江湖裡,有他。
江湖外,有她。
老天爺不欠他溫華什麽了。
她低下頭,鼓起勇氣說道:“我爹幫我說了一門親事,我沒答應。
”
他撓了撓頭,沒說話。
她抿著嘴。
他突然笑道:“要不,咱們以後生個兒子吧?
”
她微微張大嘴巴,一臉錯愕。
他長呼出一口氣,不像是在開玩笑,說道:“當年跟我一個兄弟訂了一門娃娃親,誰生了女兒誰吃虧。
當然,要是咱們生了個女兒,也很好。
”
她撇過頭,漲紅了臉,但似乎點了點頭。
他無意中低下頭,看見她不撐傘的那隻手又習慣性擰著衣角,他一咬牙,終於壯起膽子又握住她的手。
她輕輕抽了抽手,然後就由著他握住。
溫華咧嘴笑著。
不握劍了。
握著她的手,這樣的江湖,比什麽都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