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毛邊吃邊小聲說:“爹,好香啊,太香了!
裡面都是肉,原來國營飯店的包子是這樣的,這樣的大包子我一個人能吃五個!
”
寧月包的包子是照著國營飯店的包子大小做的,一個有成年男子手掌那麽大,這小子就是真能吃這麽多他也不敢給。
一是孩子肚子裡沒油水,一氣兒吃太多肉,腸胃受不住,二是突然吃這麽多東西,胃也會撐壞,所以,他就拿出了一人吃兩個的量,以後再慢慢給他們改善生活,寧月不著急。
大毛敲了一下二毛的頭,“小點聲說話,被外面那一群人聽到,以後別說五個大肉包,一個你也吃不著。
”
二毛不服氣的道:“哼,誰敢搶我的包子我讓爹揍他們!
”
說完三個孩子立刻嘿嘿笑,聽著他們被爹揍的鬼哭狼嚎的,怎那解恨呢!
寧月又從大黑包裡掏出五副乾淨的碗筷,重新用熱水燙了一遍後,給娘幾個盛上了疙瘩湯,“就著湯吃,別涼著胃。
”
許玉梅左手捏著包子,兩個手掌端起碗,喝了一小口熱氣騰騰的疙瘩湯,熱氣熏走了她眼底的濕意。
“湯真香!
”
寧月笑道:“愛喝以後我還給你做。
”
許玉梅朝他笑笑,“好。
”
“今兒老太太喊沒喊你去幹活兒?
”
“沒直說。
”
寧月當著孩子們的面教媳婦兒:“沒直說就是陰陽怪氣罵你了唄!
下回她罵你你就裝暈,最好是孩子們都在的時候你裝,讓他們扶著你。
別往地上躺那太涼了,直接暈床上也行,讓孩子喊幾聲,然後去找村裡的大夫,那老太太就老實了。
”
許玉梅悄悄抹了把眼睛,不知道怎麽回事兒,這兩天眼窩一熱的時候特別多,可能是因為,她當初一眼相中的這個男人,終於能給她撐起一片天了吧。
二毛嗯嗯兩聲,“我腿快去找柳大夫,讓大哥大姐扶娘。
”
大毛:“對,我力氣大,扶娘沒問題。
”
“那你們都多吃點,長得壯壯的,以後和爹一起護著你們娘。
你們娘當初生你們很辛苦的,你們哥幾個可一定要孝順你們娘。
”
幾個孩子紛紛道:“我們也孝順爹,爹也辛苦,爹好。
”
寧月忍不住的笑,他們知道什麽好不好的,給他們好吃的就是好。
“中午我不在家沒辦法,你們能吃多少吃多少,晚上的飯你們要是不愛吃就裝裝樣子,爹回來會給你們弄好吃的,不然你們這個子就真長不高了。
”
三個孩子頓時雙眼發亮,以後竟然還有好吃的?
!
他們的爹怎麽這麽厲害呢?
!
一小盆的疙瘩湯,外加十個肉包子很快就全被消滅了,鍋裡燒著熱水,大妮不用吩咐,拿起碗筷就去刷了,這孩子懂事,乾活也穩當,刷碗的動靜極小,不是有人趴在門口聽都聽不到動靜。
大毛二毛一起收拾桌子,寧月都沒攔著,小孩子乾點力所能及的活兒沒毛病,通常越嬌慣的孩子越不成器。
孩子很快收拾完,寧月就催著他們洗漱睡覺。
等許玉梅睡著,寧月照例進了空間,弄了幾道青菜,又做了一大鍋的殺豬菜,留著有機會拿出來給家裡這娘幾個吃。
隨後,在自己的靜止倉庫裡翻了翻,原本雜貨鋪裡的東西這裡都有,寧月找到棉花櫃,從裡面往外拿棉花,這個小抽屜就是好,你一直拿它就一直有,就是雜貨鋪的功能變異,功能不變,但更整潔更省地方了。
拿夠棉花,寧月又在另一個抽屜裡找到了一匹灰布。
古代世界普通人用的灰色棉布,最適合這個年代的人用了,絕對不出格。
除此外他還拿了一匹白色棉布,這個當做內襯,灰布做成被罩,髒了摘下來洗洗就行了。
用精神力將被子麻利做好。
寧月無意間看到空間裡的羊,他們這個地方,冬天雖然不如東北冷,但最冷的時候也有零下二三十度,無論穿的多厚,隻要一離開房子就感覺那冷風直往骨頭裡鑽,所以冬天的保暖很重要。
棉襖還是差點意思,乾脆用羊皮給老丈人再做個大衣。
嗯,她記得末世那一世閑著沒事的時候,殺完的羊,她隨手處理了不少,趕緊全部找出來。
意念一動,空間裡的揉製好的羊皮就被剪裁縫製起來,老爺子的大衣全用軍綠色的布料做,外加一頂綠色的羊皮帽。
用現代人的審美來看,那是半分美感也無,可在這個年代能有這麽一件皮大衣出去能羨慕死一群人。
接下來就是家裡這娘幾個的秋衣秋褲棉衣棉褲外套……這一堆的東西做下來,時間直接就到了下半夜。
喝了一杯靈泉水,寧月便出了空間,繼續拿起晶核修煉精神力,因為這些晶核都在空間靈泉水裡泡過,已經達到了頂級,寧月修煉的速度特別快,才兩天而已,精神力便已經能外放了,隻是外放的範圍很小,頂多不過幾米罷了。
第二天,寧月早早起來,直接撬了廚櫃,熬了一鍋大米粥,炒了一大碗土豆絲,切了一碗小鹹菜用香油味精拌了,做好了就端回了自家屋裡,態度極其囂張,心疼的老太太幾欲昏倒。
他這邊吃得小肚溜圓去上班了,李家人立刻開起了小會。
老二先開了口,“爹,您趕緊想想法子啊,再這麽下去,咱家的日子是真沒法過了。
”
好東西全進了老大一家的嘴,他們一家還啥也不乾,這還不是重點,重點是老大時不時的就發瘋,打人他是一點也不惜力,再這麽下去,他們一家早晚也要被老大打死!
老爺子掀了掀眼皮子看他,“那你說,你有啥好法子?
”
“分家,讓隊上的人來當見證人,就算是他不想分也得分,把他分出去,他不是咱家人了,再打人就沒道理了!
”
老爺子吧嗒吧嗒的抽了兩口旱煙,身體靠在了牆上,腦子不斷的琢磨,其實,以前他是不願意分家的,尤其是把老大分出去,主要有兩方面兒的原因。
一是老大好擺弄,讓幹啥幹啥,沒去城裡上班前,他是每天拿十個工分,回家了還要乾這乾那,說是一個人頂三個人使都不誇張。
而且他是真孝順,就因為他說過一句愛吃野味,那小子每年都能從山上弄回不少的獵物回來,幾年前他還被狼咬過,那回可真是丟了半條命,要不是有老許,興許那年他就死了。
二是老大的身世,他總覺得要是就這麽把老大分出去,將來老大有了出息,他就一點兒光也借不上了。
不過,這兩條現在都打了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