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問前因
他死於兩天前,署衙經過一番調查就吩咐朱家人收屍,如今停靈在家中已有十來個時辰了。
靈堂裡一片素縞,案前燭光照亮了牌位。
男孩恭恭敬敬給朱渙上了一炷香。
這人塞給他黑匣子,的確將他帶入了糾葛的漩渦中,可是伴隨著危險而來的,卻是他以前從未奢望的機遇。
沒有朱渙,他還是荒園裡那個討飯為生的小乞丐,往後還要繼續忍受旁人的白眼和唾罵,或許還要做一輩子的啞巴。
衝著這一點,他也感激朱渙。
他身邊的女郎上香可就不是那麽心甘情願了。
呵,尊貴如千歲大人何時給凡人上過香?
這死人真是好大的福份,九泉之下也該感激涕零!
她暗暗吸了口氣,收拾自己心情,才換上一臉沉重:“徐夫人節哀。
”
朱渙的妻子姓徐。
她悄悄拭掉了眼淚:“您有心了,啊……怎麽稱呼?
”
“喚我千歲便可。
”
“千……”徐氏微怔,斟酌了下道,“原來是千姑娘。
”說到這裡,心裡劃過一個念頭:如是姑娘,那麽和眼前這七八歲大的孩子是什麽關系?
不過她心緒沉重,哀傷滿腹,並沒有提問的心情。
什麽千?
她又不姓千。
當然千歲不會計較這等小事:“敢問徐夫人,朱先生怎會遇害?
”
“外子前夜在城主府裡當差,徹夜未歸。
天明時,我們就接到署衙報訊,說他、說他橫死荒園,讓我們前去認屍!
”徐氏眼淚又下來了,“我不信,可是我和婆婆第一眼見到他,就再也沒了僥幸……”
說到這裡,她嗚咽不能成言。
這哭聲已經持續大半晚上了。
朱渙死後,屋裡兩個女人都在哭,朱渙的老娘年紀大熬不住,這會兒已經睡著,隻有徐氏還能秉燭守夜。
千歲聽她哭得有些頭疼,輕咳一聲道:“好了,哭壞了身體怎辦?
你不為自己考慮,也要為肚裡的孩兒著想。
”
話音剛落,徐氏驀地擡頭,眼裡都是驚訝:
“你,你怎知我有身孕?
”
她懷孕剛剛兩個月,身子不顯,加上本地人都有懷孕不滿三個月前不向外人明言的習慣,知道她懷上遺腹子的人真是少而又少。
這女子頭一回見她,怎就知曉?
“何止?
”千歲左手拇指、中指輕按兩下,仿佛捏了個訣,“我還知道這胎是個男孩。
恭喜你,朱家有後了。
”
大夫給她號過喜脈,卻沒提生男生女。
有點兒常識的人都清楚,沒到分娩時,誰能說得準?
是以徐氏將信將疑:“千姑娘,您到底是什麽人?
”
“和朱渙有淵源的人。
”千歲微微一笑,直截了當道,“徐夫人,你想不想給丈夫報仇?
”
徐氏瞪圓了眼,一時連悲戚都忘了:“什麽!
”
“這段時間,你最常想的就是官家能不能還你丈夫一個公道,可你又不信他們;你萬念俱灰,有心尋死明志,隨丈夫同赴九泉之下,偏又掛念肚裡的孩子,希望為朱家留個後代。
”千歲歎了口氣,“這個晚上,你可是怨氣衝天、愁腸百結哪。
”
“你怎麽……”徐氏驚得目瞪口呆,好半晌都不能言語,喉頭咯咯作響,卻吱不出一聲。
這些心理活動她根本都未說出口,隻在腦海裡反覆醞釀,外人怎可能知曉?
除非這女子有鬼神之能!
想到這裡,徐氏害怕得連退幾大步,就要尖叫出聲。
男孩見狀,忍不住想去扶她手臂,助她鎮定下來。
可是徐氏身形晃了兩下,下一個動作卻大大出乎他的意料:
她“撲通”一聲,跪在了千歲面前!
“仙姑!
”其實她不太確定眼前來歷不明的女子是神仙還是妖怪,但這麽稱呼著總不會有錯,“求你為我家朱渙報仇!
”
她想明白了,眼前這位必是奇人。
徐氏恨自己一介女流,沒有為夫雪恨的本事。
甭管眼前這一位到底是什麽身份,隻要能替她復仇就行!
朱渙死了,家裡都成了這樣,還有什麽讓別人貪圖的地方?
這是老天垂憐,派給她的機會。
無論是福是禍,她都不能輕易放過。
千歲大大方方受她這一跪,也沒覺得有甚不妥,隻淡淡說了一句:“給我們倒杯熱茶。
進來這麽久了,一口清水都沒喝上。
”
木鈴鐺隻出現了朱渙的名字,並未說明怎樣才算完成任務。
這也很正常,一因可能緻多果,誰說最後結果能有個標準答案?
隻要他們出手就行,如果切入得好,能撫順這段因果,那就能多得報酬。
她進來朱渙的靈堂,也隻是為了尋找更多線索罷了。
朱渙這麽個平凡無奇的小人物,為什麽能引動天機?
那隻可能因為他送出了木鈴鐺。
難道說,原本這件寶貝會落進黑衣人手裡,卻因他交給小乞丐,從此改變了整個故事的走向?
千歲撇了撇嘴,若說想撥亂改正,那麽最直截了當的法子就是殺了這小鬼,把鈴鐺再扔回給黑衣人。
這段波折就可以當作沒發生過。
但現在顯然已不可能,這小要飯的和木鈴鐺綁定了,歷史的軌跡已經發生偏移。
所以他們能做的就是乾脆順勢而為,把這段麻煩了結!
什麽是反,什麽是正,原路就是對的麽,偏移就是錯的麽,誰能說得清楚?
徐氏連連道歉,趕緊站起來倒水斟茶,小心翼翼各捧了一盞給她和男孩:“家裡沒有好茶,還請兩位莫怪。
”
茶葉是金貴的東西,現今隻有名門富賈用得起,平民家中所謂的“茶”,多半都是果茶、蔬茶,徐氏奉上來的是自製的秋葵茶,那是摘取新鮮的秋葵朝花晾曬而成,喝到嘴裡有清淡的苦味,喉頭乃有回甘。
男孩將整盞都喝完了,千歲卻隻抿了一口,在徐氏眼巴巴期盼的目光中說道:“官家怎麽看待這次城主府血案?
”
徐氏咽了下口水:“他們說,很可能是山賊悍匪所為。
”頓了一下,又補充道,“年前城主大人主持過兩次剿匪,很是殺了不少山賊。
署衙裡的人推斷,很可能是他們含恨報復。
”
我看書評區裡一堆問的,現給大家答個疑:
結婚在從前叫做”兩姓之聯姻“,出嫁女子要保留原姓,幾個短暫時期,比如民國才有人稱夫姓。
想想吧,要是一結婚就連自己姓都丟了,那也未免太悲催。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