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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反派女boss》第66章 三觀是怎樣練成的

重生反派女boss 妞妞蜜 2574 2024-02-25 17:15

  第66章 三觀是怎樣練成的

  結、婚、證!


  小倩的理智,已經徹底被於明朗炸死了。

  看他一臉認真,不像是開玩笑,小倩終於服了。

  “我錯了。

  “錯哪裡了?

  “我錯在,不應該被你黏上...”

  於明朗掏出手機,小倩突然有了不詳的預感。

  “你想打給誰?

  “我秘書,告訴他,馬上幫我從國外拿鑽戒名錄過來。
”求婚能沒戒指麽,自然要給她最好的。

  “我錯在,不應該...不坦誠。
”最後三個字,小倩真是從牙縫裡擠出來的。

  她這叱吒風雲的兩輩子啊,怎麽就遇到這麽個祖宗?

  招誰惹誰了?
難道這是上天懲罰她,上輩子偷人家種,還沒給人家的娃養明白,這輩子就被他纏成這樣?

  小倩這時候,已經在心裡發誓,於明朗這貨別被她逮到翻身的機會,真的,以後她得來個報復性反彈,不能被這貨牽著鼻子走。

  於明朗重新坐下,敲著裝滿陳林出軌證據的紙袋。

  “思想覺悟還是值得肯定的,你以後離鄭旭遠點。

  “不行,他是我的病人,我必須,要把他給治療好了。
”這是底線,小倩寸步不讓。

  看於明朗又要拿電話,小倩先他一步,按著他的手。

  “於明朗,我嚴肅的告訴你,心理醫生是我的職業,也是我的事業,我不會因為家庭和任何人放棄我的事業,更何況,現在你還沒有跟我共組家庭,如果你一定要在我工作問題上,以你狹隘的大男子主義去約束我,那麽我們之間,沒有繼續交往的可能。

  這話聽起來嚴肅,但是細品,回旋餘地還是很大的。

  於明朗對最後一句,重點過濾琢磨,最後得出一個結論。

  “你是說,想要跟你交往,必須要同意你和鄭旭見面?

  小倩什麽也說不出來,該死的身體本能,又特麽把理智給壓趴下了!

  “不說話,就當你默認了——你一周,要跟鄭旭見幾次?

  “在我入學前,一周2次,我上學以後,兩周一次。

  於明朗沉默幾秒,似乎在算計著什麽,小倩篤定這家夥不同意。

  這種恨不得把腦門都紋上直男二字的貨,怎麽可能理解她的工作?

  最好不理解,然後倆人散夥!

  “可以見面,但是時間要我來定。

  “你想幹嘛?
”他竟然同意了?

  他的工作時間是不固定的,他不可能每次都抽空跟著她,那他怎麽會同意?

  “我雖然忙,但是我還有朋友,照顧你是沒問題的,放心,保證你的個人安全。
”他沒時間,但是他有大批親友團!

  有他的人跟著,還怕鄭旭那小子,隨便動他的女孩?

  “...最讓我感到不安的就是你,於明朗,你找人跟著我,這事兒就這麽過了?
你就不追究我,沒有心理醫生資格證,就給人看病的事兒?

  “看好了算鄭旭那小子有福氣,看死了算他活該,上趕著找咱們看,他樂意怪誰?
——對了,簽個合同啊,看好了要多給錢,看不好了,看彪了看傻了,算他自己的,跟咱們沒關系。

  這三觀...小倩算是見識到了。

  前世她還是太天真啊,以為他長的濃眉大眼,像個正經人,結果沒想到啊沒想到!

  這是個隻要自己人不吃虧,不違法,其他的底線就是——沒底線啊!
完了,這家夥這樣,她還怎麽討厭他?

  “收錢了嗎?

  “一小時50...”

  “太便宜,那小子有錢,你加一條,治好了多收他點。
”讓你纏著我妞,老子宰不死你!

  小倩覺得,於明朗頭上,已經長出了惡魔的小角,揉揉眼睛,錯覺,一定是錯覺。

  “這件事兒,我們達成共識了,接下來說說照片的事兒。

  拍親爹的河蟹照片除了她,估計不會有第二個人了。

  “我必須要讓我父母離婚。
”照片是她的手段之一。

  “不妥!

  他面色一凜,小倩不服的擡頭,這家夥是不是,又要上綱上線,給她講道德了?

  如果要那樣,妥妥分手——咦,她為什麽要用分手這倆字,什麽時候交往了?
果真是被他帶跑偏了。

  “用照片威脅這種行為,不太妥當!

  小倩闆臉,三觀不同不相為謀,她決定不要跟他交往了。

  但是接下來,於明朗的話,讓小倩大跌眼鏡。

  隻見,他掏出一張照片,放在桌子上,用手一點一點的。

  “離婚的思路沒有問題,但法律觀念淡薄!
捉奸的照片,必須建立在幾個基礎上,第一,在你自己家拍到你父親跟別的女人的照片,不傳播出去,可以作為呈堂證供,第二,在野外發生的過親密的行為,行為人的行為就失去了狹義的私密性,視為行為人自己放棄了隱私的權利,因此,取的證據被法院采納的可能性較大。

  ...一本正經的,給她普法?
他是真怕別人不知道,他的第二碩士學位是法學專業!

  “你看看,鄭旭這家夥辦事兒多不靠譜,這種拍攝在別人家中的私密照片,屬於侵犯他人隱私,不僅不會被法官采納,也會被人反咬一口侵犯他人隱私,這種觸犯法律的事兒,也隻有鄭旭才能做的出來。

  於明朗把問題的重點,畫了出來,然後嚴肅的,說出他最不滿意的一條。

  “而且,這種事,你為什麽不找我?
你遇到問題,想到的第一求助人,竟然不是我?
這事兒如果我給你辦,肯定合理合法,比鄭旭乾淨的多!

  “...你不覺得,我不應該針對我爸?

  “特殊事特殊辦,當父母雙方發生衝突,站在對你好的一方保護家人,這並沒有錯,但是這裡面的前提,一定要不觸犯法律,你看看鄭旭,拍這種照片,是想讓你被反咬一口侵犯他人隱私?

  沒有什麽,比踩情敵,凸顯自己高大上更爽,於明朗一口一個鄭旭不行,簡直不要太順口。

  “我沒打算拿到法庭上,就給我媽看。

  “那也不行!
陳小倩,你要時刻謹記,你是有身份有地位的女人,做什麽都不能髒你的手,有什麽問題交給我!

  小倩這智商,也不是蓋的,默默的品味了下他話裡深意。

  他是不是告訴她,隻要法律允許,她幹啥都行?
看誰不爽就乾誰?

  我天,這尺度,簡直了!

  “那於明朗同志,你認為,這件事要是讓你辦,你怎麽做?

  感謝璩雪、茜兒瑪、亦木°的平安符打賞!
毛遂自薦湊不要臉小劇場:我是妞妞蜜,一個在起點寫了三年半,沒大火也沒太慘的女寫手,這是我第六本書,在寫手生涯的1278天裡,除了上一本出車禍住院存稿不夠斷了2天,沒斷過,也沒爛尾記錄,5本全都完美填坑,因為認可我的努力,很多老友跟隨我一本本的走下來,作為沒天賦沒才華還想寫書的人,深知隻有努力才有實現夢想的可能,大家如果認可我的努力,請在《重生反派女boss》1月上架後留下來正版訂閱陪伴我,下個月的保底月票也請留給妞妞蜜,新入坑的親別天天喊更新慢,新書期有規定我們不能快,但這段時間我一直在存稿,請耐心的等10天,更新馬上飛起,相信我,說到就做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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