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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道至聖》第1689章 《民報》風波

儒道至聖 永恆之火 2181 2024-02-28 13:55

  第1689章 《民報》風波

  方運慢慢翻閱文書,其中有幾份文書讓他冷冷一笑,那幾份文書竟然推薦葛憶明開辦《民報》。

  而且,其中一人正是《象州邸報》的唯一編審管翼。

  在刑殿追查增刊事件的時候,管翼如同縮緊龜殼裡的老烏龜,一動不動,沒有關於他的任何消息,現在刑殿懲罰完,他馬上冒出來。

  管翼以《象州邸報》編審的身份,強烈支持葛憶明開辦《民報》,甚至還指出,無論誰在象州開辦《民報》,審核權必然要在禮司。

  方運繼續看文書,今天禮司的官員格外一緻,除了推薦他人,還全都在文書末尾聲稱禮司擁有《民報》的審查權。

  禮司所有官員集體施壓。

  這些慶官故意與方運唱反調,推薦跟慶國密切的勢力,但景官們大都得到董文叢的暗示,大都推舉方氏藏書館等一些不是以盈利為目的讀書人機構。

  隨後,方運召開象州眾官會議,在會議上,方運除了一開始主持會議,一直聽著眾官爭論,一言不發。

  州衙大堂內,眾官唇槍舌劍,爭執不休。

  慶官與景官從頭開始就在爭吵,爭論《民報》開辦者的資質,爭論《民報》的開辦時間,爭論審查權,爭論主管衙門,爭論篇幅,爭論出版頻率,爭論售價,最後甚至連“民報”兩個字由誰題字都在爭論不休。

  方運看著正堂左右兩側的官員爭吵,突然明白歷代皇帝為什麽大多死得早,大概是煩死的。

  現在慶官與景官的鬥爭已經白熱化,雖然景官佔據較高的官位,但慶官在中低層的數量較多。

  慶官的觀點是,既然《象州邸報》一直以來由禮司負責,那開辦《民報》和以後的管理,都應該交由禮司。

  景官的觀點則是,國家的邸報跟禮部無關,由進奏院負責,那麽,應該效仿京城,在總督府內設置一個相似的部門,專門負責審閱《民報》。

  雙方越爭越激烈,情急之下,巴陵知府閻霄口不擇言,指責《象州邸報》純粹在胡言亂語,配不上“邸報”之稱,隻能叫小報。

  《象州邸報》的編審管翼大怒,指責閻霄。

  管翼正說著,方運懶洋洋開口,道:“管編審,閻霄說的不無道理,你何必氣急敗壞。

  方運加入討論,州衙正堂瞬間靜下來。

  管翼是一個留著三縷胡子的中年人,年過五十,皮膚蠟黃,面色有些陰沉,他一拱手,道:“啟稟總督大人,我《象州邸報》向來講事實、擺道理,旨在向百官傳遞最快最真實的事情,不曾有半點胡言亂語,閻霄實乃信口雌黃,下官不敢認同。

  “哦?
《象州邸報》講事實?
為何我閱遍這些年來的《象州邸報》,看到的是滿紙謊言。
同樣是建立造紙工坊,五十年前慶國商行在巴陵建造時,你們鼓吹造紙工坊如何如何好,比如能養活更多工人,能讓紙價降低;但在前不久,巴陵要建立新的造紙工坊,你們卻隻字不提造紙工坊帶來的好處,一口咬住造紙工坊能排出廢水害死人。
你身為《象州邸報》編審,不覺得奇怪嗎?
”方運道。

  管翼昂首道:“下官並不覺得奇怪。
數十年前之事,是我《象州邸報》經驗不足,過於注重百姓的收入,才支持建造造紙工坊。
而前幾天之所以反對造紙工坊,正是吸取了之前的教訓。
即便現在是慶國的商行要建設造紙工坊,下官也一定會反對。

  “哦,對了,管翼管大人,我發現你當年與現如今很有趣。
在第一次兩界山大戰之前,景國與慶國摩擦得厲害,經常進行小規模的戰鬥。
那時候,你就曾在《象州邸報》寫過文章,指出土地乃是國之根本,不得讓一寸給景國。
幾十年過去了,你反倒寫了一篇《讓他三尺又何妨》,認為景國應該主動把有爭議的象州土地送給慶國。
我很好奇,管大人這些年經歷了什麽,為何言行如此相悖。
”方運道。

  知府閻霄插嘴道:“他並未改變,一直都想當慶國人,可惜當年慶國人不需要他,現在慶國要不了他。

  管翼瞪了閻霄一眼,怒道:“我與總督大人對答,與你何乾?
總督大人,此人擾亂州衙正堂,理當嚴懲並逐出!

  方運點點頭,道:“管司正說的不錯,閻霄,你可知罪?
”方運的面色突然變得無比嚴厲。

  閻霄本想反駁管翼,但看到方運面色如此駭人,急忙彎腰低頭道:“下官知罪。

  “那便好。
你在州衙正堂胡言亂語,攻擊州右司正,現罰你閉門三日,閉口十天,抄寫十次《十三經》,之後方可重新擔任知府一職!
”方運道。

  眾官愕然,連管翼也沒有想到,自己隻是隨口一說,不能示弱,沒想到方運不僅同意驅趕閻霄,甚至還從重處罰。

  閻霄一副驚呆的模樣,哪裡想到方運會如此狠辣,既然堂堂總督下令,閻霄毫無反抗之力,微微低下頭,道:“下官接受懲罰。

  “很好,管翼,對本官的處置可心服口服?
”方運問。

  管翼急忙道:“下官心服口服,您的處罰恰到好處。

  方運點點頭,道:“擾亂州衙正堂需要懲罰,那擾亂象州甚至擾亂一國,那又該當何罪?
管翼,回答我。

  方運在說話的時候,一陣陣讓在場官員熟悉的氣息出現,那是法家法典的氣息。

  眾官愕然,方運召集眾人不是為了《民報》開辦之事麽,怎麽突然開始判案了?

  管翼眼睛一眨,朗聲道:“若有人擾亂一國,當由國法處置。
若無國法為依據,應當酌情考慮不懲罰甚至釋放。

  “那為何我懲罰閻知府的時候未遵國法,你卻認為恰到好處?
”方運問。

  管翼一愣,思索數息後道:“您身為總督,如此處置,本身就在國法所限之內,主要在於,您並未對閻知府造成重大傷害,無非是在家休息,十天不能說話而已。
若是您進行一些極為嚴重的懲罰,甚至相當於刑罰,那便違背國法,下官必然反對。

  在場的官員已經明白,管翼懷疑方運要懲罰他,所以回答非常有技巧,避免作繭自縛。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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