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 肆意慶祝
洛根和馬庫斯兩個人一本正經的模樣,卻遮掩不住逗逼的氣質,但隨即,他們就察覺到了不對勁:
陸恪也好,記者們也罷,一個個都表情古怪,似笑非笑,無法形容,還是洛根先反應了過來,遲疑地詢問到,“我們是不是打斷了什麽重要提問?
比如說,斑比的……某些生活之類的?
”
本來,洛根是準備緩解一下氣氛,順帶調侃一下陸恪的。
但陸恪卻面帶微笑地回了一句,“既然知道了,你為什麽還留在這裡?
難道,你也好奇?
”
馬庫斯忍了忍,再忍了忍,終究還是沒有忍住,噗嗤一下就笑了起來,緊接著,所有記者們也都哄笑了起來,洛根一臉無語的表情,握緊了右手拳頭,朝著陸恪揮舞了兩下,然後轉過身,大步大步地離開,同時還補了一句,“馬庫斯,現在是說,你好奇咯?
”
馬庫斯的笑容也僵硬在了嘴角,梗著脖子,嚷嚷道,“嘿,誰說的!
明明是你!
”一邊說著,一邊追了上去,短暫停留,轉眼消失。
不遠處傳來了一陣起哄聲,“斑比!
吼吼,斑比!
”洛根和馬庫斯也加入了歡呼的行列,今天完成絕殺附加分的大衛-阿肯斯也呼嘯而過,一溜煙地從陸恪和記者之間的通道跑了過去,怎怎呼呼地喊著,“斑比,斑比!
”
一場勝利,僅僅隻需要一場勝利,更衣室的矛盾和衝突都放到了一旁,至少是暫時,至少是此刻。
競技體育可以很複雜,卻也可以很簡單。
在場所有記者們都可以感受到,這名新秀四分衛正在悄悄融入更衣室。
不多,卻是一個開始。
“請問一下,你的外號為什麽叫做斑比?
”一名記者高高舉起了右手,揚聲詢問到。
順著聲音看過去,陸恪就看到了一張熟悉的臉孔,傑伊-福克斯。
他的前任室友,他的大學同學。
畢業之後,他們就分道揚鑣,走上了截然不同的職業道路。
陸恪已經有很長一段時間沒有聽到傑伊的消息了,常規賽開始之後,一切都開始加速,生活的每一分鍾每一秒鍾都被塞得滿滿當當,他甚至就連尋找公寓的時間都沒有,所以一直都住在家裡。
沒有想到,今天居然在這樣一個場合重逢;卻是以一種如此驚喜的方式:出現在這裡,這也就意味著,傑伊不僅找到了一份工作,而且還得到了信任。
陸恪嘴角的笑容稍稍停頓了片刻,而後上揚了起來,“因為我的姓氏,陸,在中文之中,和鹿是同一個諧音。
於是,兒時的小夥伴們為我起了這個外號。
”
傑伊還是一臉嚴肅的模樣,仿佛這隻是他和陸恪的初次見面,隻是眼底的笑意卻洩露了內心的戲謔,“斑比,這樣的外號,在橄欖球賽場之上,是不是不太適合?
就好像一隻小鹿進入狼群一般,字面意義上的。
”
“這位記者……?
”
“傑伊-福克斯。
”
“傑伊,你來自哪一家媒體?
”
“‘洛杉磯時報’。
”
“哇哦,來自’洛杉磯時報’的傑伊-福克斯。
”你來我往的一問一答,平凡無奇的交談,卻因為語調和表情而充滿了輕松,“你不覺得,這也許是現實的最好寫照嗎?
一名闖入橄欖球賽場的華裔球員。
老實說,我父母的移民歐元們,至今依舊無法理解我的選擇。
”
小鹿斑比,迷失在浩瀚森林之中,陷入了狼群和獅子的包圍圈之中,四面楚歌;猶如華裔球員,加入橄欖球職業聯盟,成為球場之上獨樹一幟的存在。
現場立刻就有記者吹響了口哨,連連點頭,表示讚同。
如此形容,著實太貼切,也著實太生動,令人拍案叫絕。
“斑比,不,我是說,陸恪。
”緊接著記者就不由呼喚出聲,“斑比”的昵稱,著實是朗朗上口,小鹿斑比的動畫片,對於美國人來說絕對是家喻戶曉,每個人的童年回憶。
喊出聲之後,記者們都發出了善意的笑聲。
得到了陸恪的許可之後,記者繼續提問到,“在本周比賽之前,查爾斯-戴維斯在節目之上表示,如果這周你還能繼續取得勝利,他就將話筒吞下。
對此,你有什麽意見想要發表的嗎?
”
“第一,我不認識這位查爾斯-戴維斯;第二,我希望那是巧克力的話筒。
”陸恪的回答,簡潔明了,卻內容豐富,幽默十足,全場所有記者集體哄笑起來,氣氛著實好不熱鬧。
基普-克萊斯特再次走了過來,打斷了記者們的采訪,僅僅兩周時間,陸恪就已經成為了記者的寵兒,在這名新秀四分衛身上,著實聚集了太多太多的焦點和話題,對於記者們來說,就是一個寶藏。
但,人群之中,不等基普開口,搶先詢問到,“你不認識查爾斯-戴維斯嗎?
”就好像上周不認識理查德-謝爾曼一樣,“他是ESPN’聯盟之內’的解說嘉賓,他始終不認為你是一名合格的四分衛,不適合待在賽場上;他也不認為你能夠帶領球隊取得勝利。
”
“夥計們,夥計們,球員必須回去更衣室,更換一套衣服了。
”基普打斷了記者的提問,“剛剛經歷了一場激烈的比賽,陸恪需要休息。
”
可是,記者們卻沒有放棄,苦苦哀求地看向了陸恪,眼神裡流露出了殷切期望,這讓陸恪啞然失笑,開口回答到,“請原諒我,我現在置身於狼群,反對者著實太多了,我沒有時間閱讀所有的批判言論,否則,我就要沒有時間訓練了。
”
說完,陸恪沒有再繼續停留,跟隨著基普轉身離開了。
查爾斯-戴維斯,這一次陸恪沒有諷刺,也沒有反語。
他確確實實沒有聽說過這個名字,過去兩周時間裡,反對聲浪和批判評論,數不勝數,陸恪沒有興趣也沒有打算一一閱讀,自然也不會專門留意某一個批評者的名字。
但今天,陸恪第一次聽說了。
顯然,能夠被記者專門提起,這個查爾斯可不是無名小卒。
不過,“查爾斯-戴維斯先生”也必須暫時等待,因為,今天是屬於勝利的。
進入更衣室,邁克爾-克拉布特裡第一個就衝了上來,重重地、重重地撞擊了陸恪肩膀一下,滿臉亢奮和喜悅,“瘋子,你真是一個瘋子!
”最後一記傳球,如此大膽,如此瘋狂,如此……充滿想象力,真正展現了四分衛的魅力。
今天比賽之中,三個達陣分別由三名球員完成,洛根-紐曼,弗農-戴維斯,邁克爾-克拉布特裡,整個進攻組陷入了絕境,卻也同時打開了局面。
作為“那個接球”的執行者,克拉布特裡和陸恪一起聯手,載入史冊,真正地在舊金山49人的球隊歷史之上,留下了自己的名字。
克拉布特裡自然是欣喜若狂、難以自已,用盡全身力氣來表達自己的喜悅和幸福。
在這一刻,球員的資歷和隔閡全部都消失不見,他們有著共同的名字:隊友。
“謝謝。
”陸恪坦然地接受了讚賞,而後燦爛地大笑起來,用力地撞了撞克拉布特裡的肩膀,“還有,謝謝你完成接球。
”
視線裡,可以看見弗農-戴維斯站在不遠處,他的視線和陸恪交錯在一起,表情複雜、眼神晦澀,似乎有話想說,卻終究還是沒有說出來,避開了視線,然後加入了其他球員的慶祝派對之中。
整個更衣室裡,所有人歡呼雀躍、載歌載舞;與此同時,燭台球場的慶祝也正在進行中。
克裡斯-威爾森依舊在吼叫著,哪怕喉嚨已經乾澀,哪怕聲音已經沙啞,幾乎已經失去了聲音,但他還是在吼叫著,身體的每一個細胞都在盡情地吼叫著。
勝利,讓人喜悅;逆轉勝利,讓人亢奮;而擊敗死敵的逆轉勝利,則讓人瘋狂!
“斑比!
”克裡斯耳邊聽到了呼喊,他不明白這是什麽意思,但他不在乎,他也緊跟著呼喊起來,“斑比!
”
呼喊聲開始之後,周圍的其他球迷們,陸陸續續地加入其中,口號的聲響越來越洶湧、越來越熱鬧,“斑比!
斑比!
”不是整齊劃一的那種,而是此起彼伏的那種,仿佛勁歌熱舞一般,踩著自己的節奏、哼著自己的旋律、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肆意享受。
克裡斯湊了上前,哈哈大笑起來,“為什麽我們在呼喊斑比?
這有什麽意義嗎?
”
“因為49人的十四號,外號就叫做斑比!
”在一片喧鬧嘈雜的噪音之中,對方不得不靠近克裡斯的耳邊,大喊著說道,“你知道,在今年年初的玫瑰碗之上,球隊落後,兩分鍾官方暫停時,全場所有球迷齊聲高呼’斑比’,期待著他能夠上場,帶領球隊取得勝利。
”
“然後呢?
”克裡斯追問到。
“他成功了。
”對方簡簡單單的一句回答,卻讓克裡斯高高舉起了雙臂,大聲歡呼著,“斑比!
”
緊接著,旁邊一大圈球迷都齊聲跟著歡呼,“斑比!
”
克裡斯整個人都歡快地跳躍起來,“我是克裡斯-威爾森,49人的死忠球迷。
”
“我是傑夫-洛克,這是我的朋友,內特-錢德勒和丹尼-裡斯。
我們都是斑比的死忠球迷。
”站在眼前的年輕人,相對應地做起了介紹。
克裡斯伸出了右手,分別一一握手,“很高興認識你們。
從今天開始,我也是斑比的堅定支持者!
我現在正準備去酒吧喝一杯,好好慶祝一下,怎麽樣,你們打算一起嗎?
”
“當然!
”
燭台球場之中,人聲鼎沸、喧鬧震天,沒有人著急著離開球場。
五萬名球迷,至少還有一半逗留在觀眾席之上,高唱著歌曲,高呼著勝利,高喊著慶祝。
比賽結束了,同時,派對也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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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