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6章 姐,大可不必
小姑娘沒想到還有這樣的問題,她下意識地搖頭,迫切想知道答案是什麼。
“是什麼?
”
她追問。
孟晚棠卻沒直接說,而是問她:“你叫什麼名字?
”
“孫小櫻。
《孫子兵法》的孫,大小的小,櫻桃的櫻。
”孫小櫻雖然很想知道答案,卻沒有再問。
“很可愛的名字。
”
孟晚棠沒想到小姑娘長得倔強,性格也很強勢,名字竟然這麼甜。
倒是和她的長相很相配。
“還行吧,我媽媽娶的。
她說生我的時候,小小的,一點點。
還特别喜歡吃櫻桃,就給取了這個名字。
”孫小櫻并不在意自己叫什麼。
她更希望自己叫孫勝男。
要不是她是個女孩兒,她爸爸也不會打她媽媽,更不會跟外面的小寡婦扯到一起去。
為了跟小寡婦在一起,還污蔑她媽媽肚子裡的孩子是别的男人的種。
她不知道該怎麼形容她爸爸那一家人。
那一家人隻會讓她厭惡。
“你們家的人是不是都瞧不起你媽媽?
”孟晚棠問她。
小姑娘一聽,氣得拳頭都硬了。
她卻沒有哭,而是氣得紅着眼睛,憤怒地說:“他們家的人都不要臉,為了兒子,恨不得打死我媽!
要不是我攔着,我叫了人,他們肯定會活活把我媽媽給打死。
他們現在把那個小寡婦接回家去了,聽說小寡婦肚子裡的孩子是個男孩兒。
他們現在逼着我媽媽離婚。
等我媽媽答應離婚,他們肯定會把小寡婦娶進門。
”
孫小櫻恨,恨那些人。
卻又無可奈何。
她想,要是那些人消失了就好了。
媽媽不會痛苦。
“所以他們不是瞧不起,是恨不得我們死啊!
”孫小櫻狠狠地啐了一口。
孟晚棠知道他們家有事,但沒想到竟然會這麼狗血。
男人總是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沒什麼本事,還想要兒子。
自己生不出來兒子,就怪老婆,想偷吃還怪老婆處處有問題,都是老婆的責任。
真的是一點擔當都沒有。
偷吃就大大方方地承認,她還敬他是條漢子。
“想要報複一個人,最好的辦法,就是過得比他好。
好到讓他隻能仰望。
他會後悔,會嫉妒,會覺得現在的孩子,媳婦都是廢物。
他越是這樣想,就會處處嫌棄他的媳婦。
他們家再好的日子,都會被折騰得過不下去。
”孟晚棠淡淡地看向孫小櫻,“一個人死了,就是真的死了。
沒有任何痛苦,隻是命短了一點而已。
說不定,人家還會再次投胎,投胎到有錢人家去了。
可他活着,隻會備受折磨,那種感覺豈不是比讓他死了更痛快?
”
孫小櫻張大嘴巴。
她從未想過,原來想報複一些人,還有這樣的方式。
光是用想的就覺得特别激動。
“我想上班。
”
“上班賺不了幾個錢。
”
“那怎麼辦?
”孫小櫻激動地問。
孟晚棠說:“當然是學習。
等你學的知識越多,眼界就越寬廣。
你自然就知道,做什麼最賺錢了。
”
“你這話跟沒說一樣。
”
孫小櫻覺得很喪氣。
“你不要以為,很多人沒上過學,就能成為大老闆。
那你看看,他們的成功隻是一時的。
很少有人能成為站在世界之巅的人。
那些真正的有錢人,都是擁有家族底蘊的。
你憑什麼覺得你沒有家世背景,沒有學曆,憑借小聰明,和小運氣就能敵得過人家祖孫幾代人的努力?
”
孟晚棠把道理掰碎了跟孫小櫻講。
這下子孫小櫻聽明白了。
她大為震撼。
*
周末這天。
林浩回來了。
他很激動,人又高了點,也白了點,原本酷似林靜的五官,變得更加陽剛英氣。
他穿着白色襯衫,外面穿着一件藏青色毛衣,下面是一條黑色長褲,包裹着筆直的長腿。
站在門口的時候,孟晚棠都沒認出來這小子。
“浩浩?
”
她不确定地開口。
林浩笑着走過來,接過孟晚棠手裡的菜問:“姐,你别跟我說,你沒認出來我。
”
“我敢認嗎?
你這變化也太大了吧!
”
要不是林浩站在那裡等着她,她都不敢認。
“衣服都是你給買的,毛衣是你托人給我送過來的。
這褲子就是個普通的黑色褲子,鞋子就是普通的鞋。
”林浩一句埋怨的話都沒說,可話裡話外都是抱怨的意思。
孟晚棠大笑:“哎呀,你也不瞅瞅,你現在變成什麼樣子了。
趕緊,再回一趟市場。
剛才看到有人賣羊肉,羊肉是現殺的,可新鮮了。
給你蒸羊排吃!
保證讓你吃了之後,天天惦記着。
”
林浩:“……”
忽然就不想去市場了。
“姐,要不還是算了吧。
”
“算什麼算!
必須去買。
”孟晚棠看到弟弟特别高興,“你這次在家能住多久?
”
“住到年後,年後我回學校一趟,再坐火車去香城。
從香城飛國外。
我們可能要在國外學習四年,也有可能更長的時間。
”林浩說到這裡,停下來,他鄭重其事地跟孟晚棠說,“姐,我會回來的。
”
孟晚棠挑眉,在這小子的腦袋上抓了一把:“你不回來也沒關系。
我送你出國,就是不想你被束縛。
”
“可是我想回來,我的家在這裡。
”
林浩的信念很堅定。
他就是出去學習最先進的科學技術去的,他一定會回來。
“那我們在家裡等你回來。
等你放假了,回不來,我們就過去看看你。
看看你過得好不好。
要是過得不好,我們可是要訓你的。
”
孟晚棠知道這小子第一次出國,肯定會很害怕。
他很勇敢,但再勇敢也需要家人的安慰和鼓勵。
孟晚棠這麼一說,反而讓林浩放松了。
好像,出國留學并不是什麼了不得的事情,就和他去北方上大學是一個道理。
隻是回家時路上所需的時間,需要多幾天而已。
到了市場,孟晚棠買了半個羊排,又特意選了一塊最好的牛肉。
她不講價,買的還多。
市場上所有的人都願意做她生意,有好東西也願意給她留一會兒。
“姐,你這買的也太多了吧?
”林浩驚訝。
“這幾天讓你嘗嘗西餐,提前适應一下。
然後你再把你喜歡吃的飯菜學一學,到了那邊,就自己做飯,省得吃不慣,委屈了自己。
我和你說,會做飯的男人,到了外面,還能幫你拉近和其他人之間的關系。
你小子這幾天,就好好跟我學做飯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