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就要對自己狠一點》第111章 日更三萬,而已(為閑時玩玩白銀萌
第111章 日更三萬,而已(為閑時玩玩白銀萌加更)
早上九點多,青山村最大的商業街兼菜市場人頭攢動,汗臭味混合著各種新鮮食材的香氣,以及爛菜葉、動物下水和魚腥的氣味,直往人的腦仁裡衝。
不過江森對這種氣味十分習慣,甚至聞著還有很強烈的親切感,因為他前世就在菜市場門口長大,那時候的菜市場,不僅是買菜的地方,也是圍繞在菜市場四周,各條弄堂裡的人們的社交場所。
可惜後來城市改造,一片新城換舊城,那種舊有的社交格局,也就沒無情地打破了。
人們住上了更舒服漂亮寬敞明亮的房子,卻似乎又失去了一些什麽。
但這種變化,你又無法用簡單的好和壞來區別。
因為世界,一直就是這麽變化過來的。
永遠有得有失,人們永遠必須為了更核心的利益,卻放棄一些邊緣利益。
這就是生活。
然後很多很多段這樣的生活和這樣的取舍連在一起,也就成了普通人平凡卻不容易的一生。
走在這片熱鬧繁華菜市場裡的江森,心裡感慨著歲月下城市風貌的變遷,一邊緊緊捂著自己的褲兜。
身為一個合格的底層窮逼,江森心裡顯然不僅裝著市井生活中的詩情畫意,更多的還十分明顯什麽叫窮逼環境下的江湖險惡。
就在剛剛從走進這片菜市場到眼下的幾分鍾裡,江森起碼已經察覺到兩次不懷好意的碰撞。
像他這樣哪怕在南方都算矮的小個子,真的是很容易就會被壞人盯上。
沒有羅北空、胡啟、吳晨、孔老二這些彪形大漢在一邊陪著,他在這個人心複雜的社會面前,就是個戰鬥力為負的渣渣啊!
也就隻能在學校裡,欺負欺負胡海偉那種一手好牌也能分分鍾打炸窩的傻逼了。
片刻後,江森走到一間雜貨店裡,買了個搪瓷缸和兩包正品的康師傅泡麵。
包裝的泡麵和碗裝的相比,分量上差不了多少,價格卻要便宜得多。
拿多出來的錢買個搪瓷缸,吃完後還能留下點回憶。
森哥做事,就是這麽又苟且又詩和遠方。
而且以他的能耐,別說吃飯能詩和遠方,就是要飯也可以。
甚至拉屎都可以。
拉稀都可以!
要是他能有個京城戶口,某大緊絕對很大概率要引森哥為知己。
“老闆!
開機!
”
九點二十來分,端著個大搪瓷缸,氣質上開始朝叫花子的方向跑偏的森哥,一進青山網吧的門,甩手就把四張毛爺爺拍在前台上,氣勢非凡地喊道。
一大早的,網吧幾乎已經座無虛席,但網癮少年們鳥都沒鳥江森,全都自顧自地戴著耳機,拚搏和奮鬥在他們自由自在的虛擬世界中。
櫃台後頭,小老闆半醒不醒的,見到江森拍在桌上的四張老爺爺,先是茫然了片刻,然後盯著江森滿臉的麻子看了半天,突然驚喜地反應過來:“哦……你是啊!
你是那個……”
江森道:“包到二十二號!
”
“對對對!
包到二十二號!
”小老闆急忙把錢收起來。
江森又提醒道:“下次八月一號給你。
”
小老闆連聲道:“記得,記得,這我還能記不住嗎?
八月一號建黨節!
”
江森盯著小老闆看了兩秒,想了想,點頭道:“嗯,差不多……”
小老闆一臉的莫名其妙。
江森交了錢,轉頭就走,走進了裡間。
裡間的機子還空著三台,這生意也不知道到底是好還是不好。
不過考慮到通宵狗暑假必然集體睡懶覺,必然集體作息顛倒,必然集體越夜越精神,看這個時間段,網吧的生意應該還是不錯的。
江森在前天自己坐的那個位置上坐下來,打開機器,然後看著搪瓷杯想了想,又拿著杯子站起來,去了趟衛生間。
將杯子洗乾淨後走回來,左右看了看,就在角落裡看到了一台飲水機。
一大桶礦泉水倒插在上頭,製冷和製熱兩個燈都亮著,非常奢侈。
江森敦敦敦地灌了大半缸的熱水,重新回到自己的座位坐下來。
然後低頭一看左下角的時間,早上9點25分,比原定計劃中的,已經晚了快一個半小時,不由微微一喘氣,打開word,閉上眼稍微構思了五六分鍾,再睜開眼,突然就打字如飛。
一個爛俗的故事,其實並不難寫。
無非是勾畫場景,填充信息,然後再隨著人物矛盾的出現,進一步深化和渲染各方面的細節。
江森的打字速度不算快,智能ABC輸入法,連構思帶描寫,狀態正常或者說較好的情況下,每小時3000字稍微往上,但絕對破不了4000。
不過這個速度,基本也夠用了。
開頭第一章,寫一隻屌絲舔狗隔著人群心中暗舔心目中的女神。
大量的筆墨全落在女神如何如何神,如何如何傾城傾國,如何如何前凸後翹,然而這樣的姑娘卻特麽二十七八歲了都沒結婚,甚至連戀愛都沒談過,甚至連啵兒都沒跟人打過,甚至連手都沒跟除了她爸以外的男人牽過,冰清玉潔,潔白無瑕,霞光萬丈,萬丈深溝……
反正怎麽不合理怎麽來,隻要讀者爺爺奶奶們喜歡,森哥能吐著把自己寫死在電腦桌前。
這就是職業寫手的基本素養!
四十分鍾不到,趕工的森哥2000字搞定,然後花不到十分鍾認真檢查修改過不多的幾個錯別字,就馬上登錄星星星中文網,新建作品,取了個我的老婆是女神的惡俗標題,然後又寫了段沙雕簡介,最後把第一章上傳上去,新書就一氣呵成建檔完畢,隻等後台審核通過。
發完新作品,森哥端起了搪瓷缸。
缸裡原本滾燙的白開水,放了四十分鍾,已經變得溫溫的。
江森灌了幾大口,又繼續馬不停蹄。
作為打算一個月半月就寫完一本書的職業寫作,他對自己的要求也不是很高。
一本書按照一百萬字來計算,按四十天來計算,每天隻要寫兩萬五就可以。
不過為防萬一,江森還是給自己另外定了個稍微更可靠的目標。
不多,日更三萬,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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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