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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1979》第114章 鋼筆

我的1979 爭斤論兩花花帽 2149 2024-03-03 16:07

  第114章 鋼筆

  因為要去買一些教輔資料,隻有就近去花市新華書店了。

  李和樓上樓下轉了一圈,沒有找到所謂的教輔區,其實打根還沒教輔這個概念。

  看到幾個孩子圍在一個小拐角,都在捧著書看。

  李和過去看了一下,是海澱區教師進修學校主編的《語文輔導》之類的, 而且是灰皮書。

  也沒得挑選,就數理化拿了一個全套,又拿了一本所謂的《新語文作文》。

  李和可不敢拿什麽課外書給老四看,用來提高作文,老四性格本來就是個跳脫的,再看點雜書說不準就出格了。

  高中升學考試作文都是標準套路, 要符合主題思想,但凡有一點出格的, 一準就是個零分。

  李和又不自覺的感慨, 到處是發財機會啊,要是自己寫教輔,寫不定還能得個中國教輔教父的名頭。

  力凡的大佬伊明山不就是靠這個發家的嗎。

  何芳把李和拉到櫃台,指著櫃台裡的鋼筆道,“你看金星的呢,要不給小妹買一支?
肯定喜歡。

  也許大部分人隻知道“英雄”或者“永生”,但是在現在這個時候,大家認可的最好的鋼筆還是金星。

  男女情侶就多以“金星鋼筆”作為定情信物。
包括一般電影中男主角送給女主角的通常都是金星鋼筆。

  在大哥大沒出來之前,口袋裡插一支金星鋼筆,都是土豪的象征,有點身份的領導幹部口袋都要插上一支。

  售貨員看著李和在那發呆,不滿意的道, “金星,55,買不買啊,別擋著道, 後面還有人買呢。

  李和想了想對何芳道,“算了吧,不買,那麽個小孩子用著這麽貴東西太招眼。

  可不是太招眼嗎,一支鋼筆就抵得上普通工人幾個月的工資,一個小孩子拿在手裡總歸不合適。

  “包起來,我買了,給我選個漂亮的盒子。
要那個紫紅的盒子。
”哪知何芳直接從口袋掏錢給售貨員,沒理會李和的話。

  李和無奈,隻得道,“你自己用吧,她一個小孩子,用那麽好幹嘛。

  何芳把包裝好的鋼筆拿在手裡,不屑的道,“你哪知道小姑娘的心思,哪怕在學校裡不好用,放在家裡看著都是高興的。

  兩個人又買了一些作業紙和草稿,才去結帳,這次李和結帳,總共也才3塊8毛錢。

  去郵局寄東西的時候,何芳執意要把鋼筆一起塞到包袱裡,“我送她的行不?

  二話不說,把鋼筆盒子塞到了包裹裡面。

  李和頂不過,隻得又填了個電報,交代老四不得帶到學校去。

  其實老四倒是不必交代太多,一輩子都是個省心的,起碼在讀書這個事情,李和一輩子沒為她操過心,李和參加工作後也隻是每個月給他學校寄個5塊生活費。

  一路上初中,升高中,都很順當,雖然後來隻是考了醫科大專,但是在八十年代,一個姑娘家能考上大專也是轟動十裡八鄉。

  輪到老四這一代時,高考競爭其實是更加大了。

  高考剛恢復時很多人都是急忙忙拿起書本,考題也不出教材之外,有時靠天份就可以衝進大學,像何芳、趙永奇這種沒時間摸多少書,多靠的是天分,別人沒黑沒夜的看個幾遍,他們可能一遍就記住了。

  最操心的肯定就是老五了,隻寄希望這輩子能磨磨那性子,是再好不過的。

  回到家的時候,李和渴死了,桌子上拿了茶壺,茶壺裡灌得是李老頭的冰鎮酸梅湯,隻是如今擱了小半日,已不在冰了便是,隨手給小碗中倒了小半碗,一咕嚕的喝光了。

  何芳進了廚房想用肉末,胡蘿蔔做個什麽菜,結果沒有胡蘿蔔,隻得切了黃瓜丁,把肉末先炒進鍋裡,然後把黃瓜放進去。

  何芳對付霞道,“你把我堂屋的幾個編織口袋拿到廚房來,裡面有我從家裡帶來的吃的,咱晚上吃。

  付霞拿過來的時候,何芳直接把所有的東西都掏出來了,“這是野豬肉,我切一塊下來,剩下的你用鹽水抹一遍,要均勻了。
掛到葡萄架子底下就可以了,還可以曬幾天,哪怕入冬了也能吃,不怕壞”。

  李和看到這麽大的野豬後腿,猛然嚇了一跳,“這豬可夠大的?

  何芳得意的道,”我們那山上的黑熊,野豬,傻麅子,馬鹿海多去了,山雞、兔子這些就更不用提了。
山裡人打獵都要成群結隊,聚上至少10條獵狗,一個人進山都是白瞎。
東北森林中最大的野豬有500公斤以上,這就是“千斤豬”。
通常野豬比狗熊可怕多了,隻要不是一槍撂倒,野豬找準機會衝到你面前……“

  李和不信的道,“糊弄鬼呢,野豬比狗熊厲害?

  何芳鄙視的看了李和一下,”沒見識少說話,野豬厲害之處不隻在於它的獠牙,而且是因為它的皮,就野豬皮最恐怖,是和肉長在一起的,需要用到一點點割下來,而且野豬喜歡在松樹上蹭身體,皮上就沾了不少松油,然後再到土地上打滾,所以野豬的皮就象盔甲一樣。

  晚飯做好的時候,何芳酒也不願意喝了,飯明顯吃不下,隻是隨意扒拉了兩口,“哎呀,不行了,不行了,上下眼皮鬥架呢,我要趕緊去睡覺了。

  李和跟李老頭碰了一杯,又得意的看了何芳一眼,“來,咱爺倆喝,光牛皮吹得響沒用啊”。

  付霞低著頭,忍不住笑出了聲。

  何芳啪嗒筷子一拍,拿起桌子上的酒,眯著眼睛道,“那比劃比劃,誰先跑誰王八蛋小狗”。

  李老頭不想惹禍上身,笑呵呵的道,“你們年輕人喝,我年齡大了,要早睡了。

  付霞一看情況不對,立馬借著去廚房的借口,也一溜煙跑了。

  李和急忙把何芳手裡的酒拿下,笑道,“別啊,你看,你剛回來肯定累了,喝酒傷身,對身體不好。
還是趕緊去睡覺吧。

  “不是你要跟我叫陣嗎?

  “開玩笑,純屬開玩笑。
你看我現在不是為你身體著想,不讓你喝嘛”

  “真的?

  “真真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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