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我遇見你時不早也不晚 第368章 你老婆會吃醋的
“不然什麼?
”許朝暮才不受他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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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信不信我‘吻’你?
”
“不要臉……”
說完,許朝暮捂着臉就跑了……
這禽獸,說到做到的。
剛剛大庭廣衆之下,他已經親了她一次,她不要再丢人了。
真的好丢人的。
沈遲邁開長‘腿’,跟在她後面,他隻是跟她開個玩笑,沒想到她也會害羞。
其實,他今天已經很意外了,因為許朝暮見到了周染,卻沒有跟他鬧很大的脾氣,他真得很意外。
他上前牽過她的手,緊緊扣住。
掌心相碰,溫暖相生。
許朝暮下意識地想要‘抽’出自己的手,奈何某人在這種事情上一向霸道。
“不要動,讓我牽着你走。
”沈遲‘唇’角上揚,目光幽邃卻滿是柔情。
“是不是有一種牽着大白的感覺?
”許朝暮嘟哝。
“你要是覺得這個比喻很妥當,那我就說‘是’。
”沈遲笑着低頭。
他低頭的時候,她正好擡頭,四目相對,蜜意濃濃。
就連四周的空氣都仿佛裹上了一層糖果的味道,似乎嘗一口,甜意都會在舌尖慢慢延展開來……
許朝暮也勾‘唇’一笑,避開他的目光,又低下頭去。
兩人手牽手,一起從一樓開始逛着。
這種高檔商場裡的人并不多,但也不算少。
許朝暮擡頭望過去,到處都是美‘女’,或濃妝‘豔’抹,或天生麗質,幾乎各個都打扮時尚。
許朝暮又不免低頭看看自己,看看沈遲。
沈遲倒還好,這男人本就生得好,舉止投足間又散發着一股高貴優雅的氣息,氣場足,顔值高。
可她就不一樣了,站在沈遲的身邊,真想捂臉。
其實,她在巴黎生活了五年,她也有很多漂亮的衣服的,隻不過,她的行李托運回來時,她還沒有來得及去取。
隻能穿着沈遲給她買的T恤,好醜好醜的。
“沈遲。
”她叫了他一聲。
“嗯?
”
“剛剛那個男人,人家看上去好有錢的樣子,一點不像你。
”
“很有錢的樣子,是什麼樣子?
”沈遲反問。
“你看看人家脖子上那金項鍊,好粗一根,還有手上那大戒指,真大!
”許朝暮誇張道,“你看看你,手上隻有一隻腕表,真磕碜。
”
“嗯?
”沈遲被她這麼一說,果真低下頭看了自己一眼,嗯,還真是隻有一隻腕表。
“你知道這腕表多少錢嗎?
”
“不知道。
”許朝暮老實地搖頭。
“不知道就算,地攤買的,不值錢。
”沈遲笑了笑,拉着她的手繼續往前走。
“地攤上買的?
那送我呗?
”許朝暮兩眼發光。
“等會在地攤上給你買一隻。
”
沈遲帶着許朝暮在前面走,兩人路過一家賣鞋子的店時,又停了下來。
“暮暮,你自己挑,喜歡什麼就試試。
”
“沈總,又要讓你破費了,怎麼好意思,這萬一被你老婆知道了怎麼辦……”
許朝暮一邊往鞋店裡走,一邊不懷好意地笑着嘟哝。
果然,齊刷刷的眼睛一起向他們掃來,不一會兒,這些目光中就顯示出各種各樣的複雜。
沈遲扶額,這許朝暮,就不給他省點心。
明明是正大光明領了結婚證的夫妻,這會兒卻怎麼看怎麼像背着老婆出來偷情的野鴛鴦。
許朝暮倒一臉淡定,走進去四處看看。
鞋櫃上有很多新款的鞋子,高跟的,平跟的,各式各樣,讓人眼‘花’缭‘亂’。
“沈總,你看這雙鞋子怎麼樣?
”
許朝暮走進店裡,正好看到一雙純白‘色’的高跟鞋,八寸的高跟,鞋幫上還有幾粒水鑽。
白‘色’純正無暇,水鑽璀璨奪目。
雖然吧,這不是手工定制的鞋子,但許朝暮一看價錢,也很貴了。
在時尚之都巴黎生活了五年,她去大學又正好選了設計的專業,其實,她都懂。
就比如沈遲的那隻腕表,哼,地攤上要能買到,她保準買一打回來。
她将這雙鞋子拿在手裡,真是愛不釋手。
很多東西,一眼相中的,往往錯不了,也忘不掉。
很多人也是,比如,某某人。
“很漂亮的高跟鞋,這鞋邊設計會顯得腳很瘦,搭配各種顔‘色’的包和裙子都會很合适。
你可以試試,不過不準穿。
”沈遲走過來道。
導購小姐也走了過來:“這位先生說的很對呢,這雙鞋子特别顯腳瘦,穿起來很時尚。
小姐,我可以幫您試試看。
”
說完,導購小姐彎下腰準備替許朝暮換鞋。
沈遲倒先她一步半蹲下來:“不用,我來。
”
“沈總,你這麼熱情,要是被你老婆知道了,你老婆會吃醋的。
”
許朝暮壞笑,她拿着這雙鞋子就坐了下來。
“我這麼熱情,當然是有原因的。
”沈遲看着她,眼眸子裡是禽獸一般的光芒。
“你、你想幹什麼?
”
“晚上回家賣力點,嗯?
小妞?
”
沈遲輕佻地擡起許朝暮的下巴,眼睛盯着她看,一副登徒子很好‘色’的樣子。
“特麼的,店裡這麼多人看着呢,你要不要臉的?
!
”許朝暮拍掉他的手。
導購小姐捂住嘴巴,躲到一邊去笑了。
沈遲很無辜:“你又是叫我姐夫,又是說我老婆會生氣的,我隻不過讓你的謊話聽起來更‘逼’真一點。
”
許朝暮恨得牙癢癢,跟禽獸計較,輸了,禽獸不如,赢了,比禽獸還禽獸。
“别動,我幫你換鞋。
”
沈遲很認真地低下頭,白‘色’的燈光照在他這張冷峻的臉上,顯得他臉部線條柔和了許多。
他一手擡起她的一隻腳,輕輕捏住腳踝的位置,解開系帶,将她腳上的平底鞋給脫了下來。
從許朝暮的角度,正好看到沈遲那英俊舒朗的側臉,刀削般的面容,利落、英氣、俊朗。
比之五年前,更有了二十八歲男人應有的成熟和穩重。
替她将鞋子脫下來後,他就拿起那隻白‘色’的小高跟皮鞋。
不大不小,竟是正好。
他替她穿好鞋子,像是在欣賞一件藝術品一樣,認真地盯着她的雙腳看。
這雙鞋子,穿在許朝暮的腳上,很合适,很美。
許朝暮自己也低頭,真好看。
“暮暮,五年不見,你的品位提升了不少。
”沈遲笑道。
“哪裡像你,還停留在原地。
”說完,許朝暮扯了扯自己那寬松的T恤,一臉鄙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