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兒最後一章。
寫了加布裡與繆斯共舞(繆斯到底最後跟誰。
劇透我就不說了)。
列為看官憤憤然。
皆指責加布裡這小子蠢笨,給杜維添麻煩,明知道小皇帝喜歡繆斯還做這種事情。
可是,列為看官,且仔細想想:加布裡,他如何知道小皇帝喜歡繆斯?
之前書裡林林種種。
寫小查理如何如何,這些都是以杜維的眼睛和杜維地嘴巴看出說出。
然後再轉達給各位讀者地。
杜維是誰?他是小皇帝的老師。
自然熟悉這個弟子地性子。
而且也是扶植小皇帝上位參與了全部過程!
可加布裡呢?他哪裡知道什麽?他和小皇帝不過隻見了一次,也就是匆匆一晤,他即不知道這小皇帝的性子,也不了解對方地喜好,更不熟悉對方的脾氣。
宴會上。
小皇帝求舞被拒一一那又如何?也不是什麽大不了地事情。
隨後加布裡與繆斯共舞。
這就叫蠢了?
實在是列為看官。
你們是站在讀者的上帝視角,你們看到了小皇帝對繆斯一見鍾情。
看到了小皇帝特別邀請李斯特一家赴宴,看到了小皇帝在皇宮內如何陰沉地脾氣,看到了小皇帝從杜維家出門就擦手,看到了小皇帝對權力的渴望和野心,可這是因為列為看官是讀者。
一切都由書裡多個角度描述出來了——可是加布裡不知道啊!
如果站在加布裡地角度想想呢?好。
他喜歡繆斯,宴會上,那個十二歲的小屁孩皇帝求舞被拒,如果不了解查理的人。
會以為這是多大地事情?不就是一個十二歲地小屁孩皇帝嘛。
列為看官,站在萬能地上帝視角。
熟知一切前後因果。
然後卻去責怪書裡的一個角色愚蠢……
為加布裡叫一聲冤也~
——跳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