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無愛,替罪前妻》1158.第1158章 討厭的人
他什麽都可以縱容女兒,唯有字這種門面上的東西,他不允許。
他是要將女兒培養成為一個小淑女的。
而不是一個小飯桶,更不可能會是吳紗那種女人。
鄭安澤站的筆直,等到了楚律看完了之後,沒有再是提出意件,他才是松了一口氣。
“叔叔,妹妹呢?
”他很久都沒有見過小雨點了,可是沒有道理的,叔叔怎麽要把妹妹放在別人家裡,他都是自己帶著的,就怕嬌氣的女兒,又是被人給欺負了,就算是上個幼兒園,也要好幾個老師給專門看著才行,那現在妹妹呢,她妹妹去了哪裡了。
而不提妹妹還好,一提妹妹,楚律的氣壓就低了起來。
“被一個令人討厭的人給帶走了,不還給我,”而想起陸錦榮那張得意的臉,他就惡心,那個該死的男人,搶什麽都好,憑什麽非要搶他的女兒不可。
還對他得意的笑,真是皮松了。
討厭的人,鄭安澤想不通到底楚律口中討厭的人是什麽,不過把他妹妹搶走的就不可饒恕,他一個月也隻能見到四次妹妹,而他這個月因為忙,都已經很久沒有見過妹妹了,那個討厭的人,竟然搶走了他的妹妹,不讓他見妹妹,他不能饒恕。
果然的,叔叔說的對,是個討厭的男人,還是十分的討厭的男人。
“安澤,你要記的,々楚律不想提陸錦榮的名子,但是,有些事情他必須要同鄭安澤說明白,“你以後會遇到他,他叫陸錦榮。
”
“叔叔,我知道了,”鄭安澤也是將陸錦榮這這個名子給記了下來,他一會就把陸錦榮的名子寫到那個假人上面,用他自己最近練的飛鏢,天天的去紮。
而直到了很久以後,其實他隻要一聽到陸錦榮的名子,都是咬切切叫,恨到骨子裡面。
他真的有一個月沒有見到妹妹了,不過,還好,快要放假了,這樣他是不是就可以天天見到妹妹了。
“安澤,你要放假了,”楚律這才是想起來要放暑假了,他已經不當學生很久了,顯然都是忘記,原來對於學生而言,還有兩個假期的。
而兩個假期的時間都是很長。
小雨點卻是沒有假期的,她要學跳舞。
鄭安澤點點頭,回答著。
“叔叔,我們大概再過半個月就要放假了,”而半個月的時間,十來天的日子,過的很快,尤其再是加上考試的話,可能一晃眼的時間都是過去了。
“恩……”楚律將自己的背往身上的沙發上面一靠,他無意識的緊著自己的袖口,而這樣習慣的動作,熟知他的人就知道,他是有些事情沒有想通。
“安澤,你沒有假期了,”半天後,他對著鄭安澤淡淡的說著。
“好,”鄭安澤沒有問什麽原因,叔叔的決定,他會遵守,不管叔叔讓他做什麽。
“我會讓你進公司,”楚律繼續的說著,“從低層的做起,恩……”他微微眯起了雙眼,盯著鄭安漢的臉,“你身高不錯,所以不會有人當你是童工。
”
“雖然是我的公司,不過,有些事情我卻不會管,公司本就是自成一本,確實也是一個成型的食物鏈,弱肉強食,適者生存,本就是屬於這個世間人類的繁衍生存的根本。
”
“你可能得到的是不平的對待,也有可能你所有的努力,都是為了他人去做嫁衣,這世界本來就是的殘酷的,也是不公平的,你可以選擇你的假期,我也可以給你一筆錢,你更可以像林清一樣,到處去旅遊,你的決定是什麽,安澤,告訴叔叔。
”
鄭安澤笑了一下,其實不用考慮的
“叔叔,我願意進公司,提前適應這份竟爭的殘酷,”他早就已經不是過去那個無親無故的孩子了,他知道,隻有自己的強大,才能夠避免自己不會被欺負,所以,他要盡快的成長起來,這樣才能保護他想要保護的人,也有夠好好的保護妹妹。
很好,楚律對於鄭安澤的回答很滿意,如果他在這裡就退步了,那麽他會好好的考慮一下是不是要給自己再找一個繼承人出來。
而鄭安澤的表現,他十分的滿意,隻是他不知道,鄭安澤在公司之時,雖然年紀小,可是卻是不怕吃苦,而且頭腦極好,很靈活,確實的也是做出了不少業績,但是也卻正像是楚律所說的那樣,最後都是被處於食物鏈頂端的人給拿去了,為了他人做了嫁衣。
而他是在自己的十一歲這一年,知道什麽叫做真正的殘酷,那種自己不眠不休想出來來的東西,努力而來的成果,最後卻都是成為了別人的,讓他在很長的時間之內,也是無法釋懷,可是也因為這種提早的經歷,所以,他才是快速的成長了起來,也是成為了楚律最想要的繼承人。
而楚律更不知道,自己辛苦培養出來的接班人,最後也會被人給截走了,鄭安澤在公司是竹籃打水一場空,而他難不成就不是嗎。
晚上,鄭安澤從書架上抽出了一本書,開始翻了起來,看書是現在他最大的愛好了,看的越多,他就會懂的越多,而楚律給他提供了最全面的書,隻要他想要的,沒有找不到的。
拿出了書,他用力的紙上寫出陸錦榮這三個字,然後再是將這頁撕了下來,揉成了一團,丟在了一邊垃圾桶裡面。
早上起來,夏若心習慣的摸了摸自己的床邊,結果卻是沒有摸到女兒,她猛然的坐了起來,這才是想起,原來小雨點被陸錦榮給抱走了。
摸過了自己的放在床邊的手機,早上九點鍾,還有一個小時間的時間了。
她還沒有忘記今天是吳紗與愛德華的結婚典禮,吳紗這個人說到做到,如果她與楚律不去的話,怕是她還真的不結婚了。
隻是她到了現在都不明白,到底她去不去同吳紗結不結婚有什麽關系。
拿出了一件禮服,她挑的一件桃粉色的,這種顏色很挑人,皮膚白的人會穿的皮膚白裡透紅,可是黑的人卻會顯的很俗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