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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職藝術家》第496章 逼王(為盟主無辜的小胖子加更)

全職藝術家 我最白 2397 2024-02-17 13:47

  第496章 逼王(為盟主無辜的小胖子加更)

  這就是基本演繹法!

  不是信口胡謅的推理手法,而是一種有福爾摩斯在背後做行動證實的絕活,用福爾摩斯本人發布在報刊上的文章就是:【一個邏輯學家不需親眼見到或者聽說過大西洋,但他能從一滴水上推測出它有可能存在,因為整個生活就是一條巨大的鏈條,隻要見到其中的一環那整個鏈條的情況就可推想出來了,而初學的人在著手研究極其困難的有關事物的精神和心理方面的問題以前,不妨先從掌握較淺顯的問題入手,比如遇到了一個人可以嘗試去辨識出這人的歷史和職業,這樣的鍛煉看起來好象幼稚無聊,但是它卻能夠使一個人的觀察能力變得敏銳起來,並且教導人們:應該從哪裡觀察,應該觀察些什麽,比如一個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褲子的膝蓋部分,大拇指與食指之間的繭子、表情、襯衣袖口等等等,不論從以上所說的哪一點,都能明白地顯露出他的職業來,所以你如果學會把這些情形聯系起來,卻還不能使案件的調查人恍然領悟,那幾乎是難以想象的事。

  難以想象?

  最後一句話很囂張,但這似乎是福爾摩斯的特色,他很喜歡在給出一段複雜且縝密乃至天秀的細節推理之後再用一種無法理解的表情看著別人。

  仿佛在說:

  這個很難嗎?

  就好像他在一眼看出華生的信息之後理所當然的說一句“這並不難猜”,這是波洛絕對不會說出的話,因為波洛會覺得普通人想不到很正常的,而他波洛是這方面的天才。

  意料之中的。

  會議室炸了, 所有編輯七嘴八舌的發表著自己的看法, 那些關於福爾摩斯和波洛是否會太過相似的擔憂已經蕩然無存!

  “太炸了!

  “這是我第一次看推理卻沒有去猜測兇手是誰,因為這部小說的開篇似乎也不打算給你提供太多解謎的樂趣,他隻是要我們成為華生去見證福爾摩斯的第一次華麗登場!

  “夠華麗了!

  “細節觀察無敵!

  “基本演繹法太強了!

  不是推理迷是感受不到基本演繹法和一般邏輯推理的區別的,用正常人的介紹和解釋大概就是福爾摩斯可以從一般性的前提出發, 通過推論得出具體陳述, 或者部分案件結論的過程,光這點就明顯區別於市面上其他偵探小說。

  “絕了!

  “人物魅力這一點簡直點滿了, 我之前就在想為什麽楚狂要把波洛設計成一個矮個子小老頭且留著兩撇精緻的怪異胡子的形象, 那副形象對於讀者來說,接受起來需要一個過程, 但這一次楚狂終於改變了寫法, 雖然福爾摩斯的性格仍然和普通人不同,甚至和波洛一樣的古怪,但至少他的外表是符合審美且很容易討大家喜歡的!

  裝?

  很裝。

  但推理小說的偵探, 就是要有這種裝的感覺才有意思,要是有偵探一闆一眼的進行著自己的推理而沒有獨特的展現方式,那大家乾脆把案宗以及過程拿來看一遍就好了。

  逼王?

  福爾摩斯確實很有逼王的潛質,一句“那並不難猜”足以對所有讀者的智商戰場華麗的暴擊,但如果配合劇情以及他的推理來看,這句話不但不會讓讀者覺得智商方面有被冒犯到, 反而會覺得非常爽!

  是的。

  就小說給讀者帶來的體驗來說, 福爾摩斯是有一種暗爽的,要不然柯南何必在說出真相的時候亮一下玻璃眼鏡, 然後放一段戰歌似的背景音樂呢?

  大家就愛這個。

  所以關鍵還是怎麽裝,如果是所有人都滿臉茫然的問一加一等於幾,然後主角牛逼帶閃電的淡淡說一句:“一加一等於二, 這很難麽?

  兄弟們!

  打死他!

  那是最低級的逼王,高級的逼王就得是福爾摩斯這種, 用一種讓讀者佩服到五體投地的方式來秀出自己的智商, 這時候不管他多裝, 大家也隻會覺得震撼又牛逼。

  這時。

  有人嘀咕道:“福爾摩斯說藍星在這方面隻有波洛可以與他相提並論的時候我還覺得不太舒服, 但看完之後我忽然覺得沒毛病,這兩人確實都是大偵探級別的!

  什麽偵探顧問。

  福爾摩斯雖然給自己安排了這個名頭, 且也確實會接受各方面的谘詢,但真正值得寫出來的案件還是要讓福爾摩斯以偵探身份出馬解決的,所以書名叫《大偵探福爾摩斯》。

  值得一提的是……

  因為福爾摩斯的形象經過地球無數影視劇的加工,所以個性已經愈發鮮明, 甚至已經不完全是小說裡描繪的那個福爾摩斯形象, 而絕大多數地球人對福爾摩斯的了解其實都是通過影視劇而非小說原著, 所以林淵所塑造的福爾摩斯形象是偏向於影視劇的。

  多少人演過福爾摩斯?

  太多太多了,比如卷福比如小羅伯特唐尼等等, 每部作品對福爾摩斯的演繹都有個性上的差異,但那種不經意間的裝卻永遠是福爾摩斯最撩人的地方, 逼王大概可以分兩種,一種是主動的裝,一種是被動的裝,福爾摩斯是被動的裝, 而逼王必須得是被動裝。

  碰。

  會議室的大門被推開,曹得志走進其中, 眾編輯立刻七嘴八舌, 但被曹得志用手勢壓了下去, 他盯著左手邊的副主編道:“老王你的衣袖上有一點咖啡漬, 且你的衣服是今天剛換的, 所以你中午應該出去喝了咖啡,公司最近的咖啡店就在樓下,所以你約會的對象應該距離公司不遠甚至可能就在我們公司內,另外你的身上有一股香水味兒,這香水味我沒記錯的話應該是來自小李,而如果沾上香水味代表你們坐的很近,正常的男女關系不會坐這麽近,老王你應該也不敢在這裡玩什麽潛規則,所以,你們在談戀愛?

  叫小李的女孩扭捏著。

  老王則是傻看著曹得志,你特麽還真是活學活用,基本演繹法都會玩了,其他編輯也是震撼的看著曹得志,莫名有點高山仰止——

  “這很難麽?

  曹得志挑了挑眉, 然後昂首挺胸著轉身離去, 隻有一句高亢的聲音遠遠傳來:“立刻通知出版部門準備《大偵探福爾摩斯》的出版!

  眾人應聲。

  這時有個部門的小編輯納悶道:“午飯的時候不是有人拍到老王和小李在外面喝咖啡的視頻了麽……”

  遠處。

  曹得志一個趔趄,然後加快了腳步迅速離開,給大家留下一個從福爾摩斯逐漸變成華生的背影。

  ————————

  ps:感謝【無辜的小胖子】盟主打賞,給大佬端茶遞水,加更奉上啦,汙白繼續寫。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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