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說清
宋信來的時候,燈火已黃昏。
落日西沉,晚霞已經變得昏暗不明,即便細細的眯著眼睛,也很難分辨。
他的影子,被拉得很長。
模模糊糊,像一行行長長短短的詩句。
林夏和他漫步在異國大街上,兩旁的樹都已經光禿禿的,呼出的氣體也變成了肉眼可見的純白。
林夏緊了緊帶著的圍巾,還是覺得有些發冷。
撇過頭,看著身旁的少年,幾次想打破寂靜,卻不知道該說些什麽。
索性什麽都不想,什麽都不說,穿過長長的街道,進入校園裡。
冬日的校園有些冷清,兩人慢慢走著,居然有了一份草木扶疏、歲月靜好的錯覺。
落後林夏半個腳步,宋信看著少女毛絨絨的淺藍色帽子,眼裡是幾許或明或滅的剪影,曖昧而不清。
人一生會遇到約2920萬人,兩個人相愛的概率是0.000049。
所以你不愛我,我不怪你。
但是,我不甘心。
他微微擡頭,看著遠處灰淡的天空,眼裡閃過一絲痛楚。
明明是我先遇到的,明明兩人擁有那麽多的記憶,卻都被燈華被埋葬在了時光的灰燼裡。
難道真有天意,如果愛真的有天意,為何世間會有這麽多身不由己。
天空洋洋灑灑的飄下純白的晶瑩,像是一場夢幻。
林夏有些驚訝的將手從口袋裡掏了出來,伸在空中,這是,今天的第一場雪。
消失了寒冷,隻餘下龐大的溫柔,渲染這個世界。
背後的男孩,用世間最純粹的溫柔,看著女孩,唇角微揚。
溫柔到了極緻,便能凝成一顆心。
少女淺淺的輪廓被橘黃色的路燈染成了溫柔的色澤,仿佛又回到了那個小城,那個小院,兩人慢慢的在小徑上走著。
誰也不說話,帶著一股無言的默契。
“阿信,下雪了呢。
”少女微微側過頭,淺笑道,潔白的掌心湊在他的眼前。
這一刻,他多想化身一朵雪花,靜靜的躺在她的掌心,任世界灰飛湮滅。
他的手,緩緩的伸出,俯了上去。
她的掌心,安靜而溫暖。
林夏盯著他的眼睛,看到了繾綣與留戀。
她不由想到了機場的那個擁抱,短暫而深刻。
這個少年,從認識他的時候,給她的感覺就一直很好。
隻是,她畢竟是一個三十多歲的人,看著這些少年少女,實在有種小一輩的感覺。
對他們,她會喜歡,能寵溺,卻不會愛上。
愛,和喜歡,是不同的。
隻是,該怎麽和他說呢。
他從未直接對她說過什麽,所以她也一直裝作不知道。
但是現在,林夏已經有了靳夜,她是不可能接受阿信的。
對他。
她把他當做朋友,當做小輩,就是沒有戀人的感覺。
她是不是做錯了,一直給了他什麽錯覺,所以才會讓他一直對她戀戀不忘。
林夏真的不覺得,自己有什麽好。
這個男孩子很優秀,頭腦聰明,性格好,家世更是不必說。
就像會場上見到的那個小姑娘孫雅茹,如果不是十分喜歡阿信,隻怕也不會待她如此。
她是女孩,知道女孩子的心思。
在喜歡的人面前,她們往往隻想表現出自己最完美的一面,像那樣咄咄逼人的樣子,隻怕是因為潛意識的危機感。
女生的第六感,有時候還真的不能小瞧。
想到這裡,林夏慢慢收回的手,苦笑了一下。
“阿信,你……”
“我知道。
”話未說完,就被阿信打斷了,“你有男朋友,我也見過他。
”
“那你……”林夏的話並沒有說完,宋信卻明白。
“我……”看著她那雙沉靜如湖的眼睛,宋信撇過了頭,看著天空,“我,隻是想知道,他到底哪裡比我好。
”
灰,是世界上最複雜的顏色。
人們常說,事事非黑即白,其實不是。
在黑色白色之間,有很多灰色地段,在那個地方的人,你不能說他是單純的黑或者白。
這樣複雜的灰,卻孕育出這樣純粹的白。
聽到宋信的問題,林夏沉默了。
細細想來,她究竟喜歡他什麽呢?
他究竟哪裡比阿信好?
長相?
不可能。
靳夜雖然長得俊美,卻也不是絕美。
至少後來見過的許亦宸、宋玨、靳軒等等都要比他俊。
尤其是靳軒,那樣如畫中的男人,讓人見之忘俗。
可面對那樣的美男,她也隻是抱著欣賞的態度,從未想過會有什麽,連幻想都沒有一絲。
阿信五官不算極俊,可是放在一起,卻讓人很舒服。
是那種讓人由心而發的一種舒適,這個詞,用在他的身上,是再恰當沒有了。
可以說光外貌氣質,兩人梅蘭竹菊,各有千秋。
性格?
若是講性格,那阿信可以把靳夜甩幾條街了。
他的溫柔,即便是這樣寒冷的冬,都能給它捂成溫暖的春。
靳夜是讓炎熱的夏,變成冰冷的冬,天然移動大冰櫃一隻。
家世?
兩人半斤八兩,林夏寧願找一個家世普通一點的,也好過家大業大是非多之地。
靳夜就不必說了,就是阿信這個宋家,隻怕也不是什麽好地方,隻怕一進去就會被吞了。
不然,他又何必萬裡迢迢跑到美國,跑到宋老太太身邊。
這樣細算起來,其實靳夜也沒什麽優勢,那她怎麽就喜歡他了呢?
宋信靜靜的看著她,眼裡滿是執著和期待。
看著這樣的他,林夏有一絲絲的不忍。
可是一想到靳夜,她的眼裡又浮現出柔情,她聽到自己輕輕道:“我想,是他的霸道吸引了我吧。
”
“霸道。
”宋信將這句話重複了一下。
林夏想了想,組織了一下措辭,“在你的印象中,我是一個什麽樣子的人?
”
“沉靜,大方,善解人意,有才華,不貪慕虛榮。
”這些,都是她吸引他的地方。
聞言,林夏苦笑了一下,“你太高看我了,其實我沒有這麽好。
在你的眼中,我沉靜,穩重,都是些現在女孩子身上少有的優點。
可是在靳夜的眼中,我就是一個普通的小女生,會哭會鬧,喜歡漂亮的東西,喜歡美食華服,有所有的女孩子都有的脾氣和缺點。
他知道我的缺點,也喜歡這些缺點。
”
“我想,這就是愛情。
沒有人是完美的,把我想的太完美,我會很累,會想著,若是哪一天,我沒有這些優點了,或者是,哪一天我表現出了小女生的脾氣,那時候你還會喜歡我麽?
”
宋信反駁道:“你沒試過,怎麽會知道我不喜歡你的優點。
”
說到這裡,林夏搖了搖頭,“這就是問題的所在。
”
“在他面前,我會不由的表現出小女生的所有狀態,可在你們的面前,我卻永遠都不會表現出來,這是一種本能。
”林夏道,“也許就像雜志裡說的,女生普遍比男生要成熟,所以不會喜歡同齡的男生,覺得他們太幼稚。
”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
她雖然有少女的皮,卻是一顆大媽的心。
“因為他年紀比我大,所以你選擇了他?
”宋信的語氣有些急切,帶著一絲絲的質問和不可置信。
林夏搖了搖頭,“當初你離開中國,我來到B市,夜幫了我很大的忙,之後也發生了很多事。
感情的事,不是簡單的幾個因素就能有的。
”
“男人和女人不同,時間可以讓一個女人慢慢愛上男人,但時間卻很難讓男人慢慢愛上女人。
因為男女之間的愛情周期是不一樣的。
所以,男人的愛情,大多數都是一見鍾情。
”
“而女人的愛情,則是通過陪伴,經過累積而越來越多,越來越濃。
我剛到B市的時候,那裡沒有朋友,認識的人少的可憐。
然後我們一起吃飯,他在工作之餘陪我逛商城,爬長城,陪我走遍B市的大街小巷。
”
“男人的愛情卻會隨著時間而慢慢減少,可是女人的愛情,卻是通過這些事情,慢慢累積,越來越多。
”
“男女相處,愛的濃其實沒用,愛的久才是最好的。
我們之間沒有過轟轟烈烈,也沒有過山盟海誓,卻慢慢的自然而然的走到了現在。
”
所以俗話說,愛到濃烈就是盡頭,愛如親人才是永恆。
他見過她最窘迫的時候,在她最危險的時候,心房最弱的時候從天而降,仿佛天神一般。
那樣的靳夜,已經鐫刻在林夏的心底,根本動搖不了。
“阿信,等以後咱們慢慢相處了,你會發現,其實我是再普通不過的一個女孩,甚至還不如其他女孩那樣漂亮。
人生一場虛空大夢,韶華白首,不過轉瞬,前面會有更美的風景等著你。
”
聽林夏這樣大段大段的勸言,宋信苦笑了一下。
他怎麽會忘了,她可是寫小說的,對這樣的勸誡之言信手拈來,他哪裡說的過她。
她在《暗戀》裡說:很多事情,根本就是沒有結局的。
隨著時間的流逝,那些過往,終究會消散在年華的洪流裡,變成一抹淡淡的影子。
而在她的《錯過》裡面,則寫:所謂緣分,是不需要太過奢華的布景,生死相托是緣,萍水相逢是緣,相忘於江湖又何嘗不是。
她曾經以為,這一輩子,她都隻會愛他一個。
可她不知道,她太過年輕,以至於都不知道,以後的時光,竟然還有那麽長。
長的足夠讓她忘記他,長的足夠讓她重新喜歡上一個人,就像當初喜歡他一樣。
當時年紀小,不懂這些話裡的意思,隻覺得文辭優美,仿佛像在看散文詩一般。
現在回想起,宋信卻覺得有些觸目驚心。
面前這個眼中波瀾不興,眸色淡淡的少女,為何在那樣花樣年華之際,寫出如此頹唐之語。
那絕不是為賦新詞強說愁,淡淡的語句,說出感情中濃烈的絕望。
這才是最大的哀傷。
林夏看了看手表,現在已經八點了,兩人出來已經兩個多小時了,後面不遠處,小時一直不遠不近的跟著。
這是靳夜的命令。
如果他不在她身邊,那她無論去哪裡,都不能離開小時的視線。
對靳夜的話,小時貫徹落實的叫個徹底。
跺了跺腳,林夏有些懷念家裡溫暖的暖氣了。
注意到她這個小動作,宋信終究還是心疼她,開口道:“時間不早了,我送你回去吧。
”
林夏點了點頭,兩人往回走。
“對了,忘了問你,你現在住在哪裡呢,有空我過去找你。
”
宋信的腳步頓了頓,才道:“我現在住的地方不定,因為公事的原因,經常到處跑,所以還是我有時間就過來找你吧,也便宜。
”
林夏也不過是隨口一問,聽他這麽說,也不再多提,轉身說起容城的謝郗彤幾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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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是不是很霸氣,所以,大家都快快到我的碗裡來吧!
嘎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