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飯沈嬌就帶着兒子回家了,韓齊修獨自一人在家裡,凄凄涼涼的,吃肉也不香,一看見沈嬌娘仨,尾巴搖得那個歡喲,一路飛奔直下,再扯上一嗓子。
“東西我來拎,嬌嬌你别閃了腰。
”
沈嬌從車箱取出好幾隻袋子,是沈昊給她帶的,有小孩玩具,還有她和孩子穿的衣服鞋子,大部分都是沈嬌的,沈昊說是薇薇安特意挑選的,H城最流行的衣服首飾包包。
十來隻袋子全讓韓齊修挂在了身上,這邊還空出一隻手攙着沈嬌,“嬌嬌你小心着些,這邊的樓梯陡,别摔着。
”
沈嬌沒好氣地瞪了他一眼,從他身上取下兩隻袋子,嗔道:“我自己會走,你當我是豆腐做的啊?
”
韓齊修嘿嘿笑了,這幾年沈嬌身體不好,他已經習慣小心翼翼地照顧媳婦,就算沈嬌身體好了,他也改不過來,主要還是他并不想改,這樣寵着媳婦多美呀!
“晚上你自己吃的啥?
”沈嬌關心問。
韓齊修有些委屈地說道:“煮了點面,沒嬌嬌你煮的好吃,隻吃了幾口,一會兒嬌嬌你再給我弄點吃的。
”
沈嬌氣得拍了他腦門一巴掌,“你啥時候變得這麼挑食了?
以前我不在時不照樣吃的歡,我不回來你是不是打算餓自己一晚上啊!
”
韓齊修又嘿嘿地笑了,他當然不會餓着自己,這不是沖媳婦撒嬌嘛,讓媳婦多心疼心疼他,這樣他晚上才能有好福利呀!
韓大參謀長表示,他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有目的滴,絕不是無的放矢!
沈嬌嘴上雖罵着,可還是加快了腳步,回到家就開火煮面,韓齊修杠着小山一般的袋子,得意地回了家,有媳婦心疼就是美呀,不枉他餓了仨鐘頭!
韓齊修一家人剛進屋,走廊上各個房間的門就打開了,探出了使勁憋着笑的衆人,剛才韓齊修那一嗓子,他們想不聽見都難,好奇心讓他們躲在門背後竊聽,卻讓他們發現了自家參謀長的另一面。
哎喲媽,那個跟哈巴狗一樣使勁搖尾巴的家夥,居然是他們那個綽号‘韓閻羅’的參謀長?
怎麼看都是個耙耳朵嘛!
還不知在床上是咋個哄老婆的呢!
真是沒出息,太讓他們失望了!
沈嬌煮了一大碗雞蛋面,韓齊修狼吞虎咽地吃了,連湯帶面一滴都不剩,滿足地打了個飽嗝,讨好道:“還是我媳婦煮的面最好吃,五星級大酒店的都比不上。
”
“嘴上抹蜜啦,就知道說好聽話哄我幹活。
”
最近這家夥也不知咋的了,甜言蜜語張嘴就來,以前還當壯壯性格不像老子,現在看來,明明就是親爺倆嘛!
圓圓壯壯哥倆撇了撇嘴,對自家爹娘的膩歪見怪不怪,他們還是對玩具更感興趣一些,把沈昊帶回來的玩具都給拆了,回自己房間慢慢研究去也,懶得管打情罵俏的那兩口子。
沈嬌也拆了盛衣服的袋子,好些年沒去H城,也不知道現在流行什麼服飾,她對這些衣服還是蠻期待的,現在民風開放了很多,大街上穿奇裝異服的年輕男女比比皆是,不像前兩年,穿件漂亮衣服還得遮遮掩掩,生怕别人在背後指指點點。
今年夏天她來南平時,就看見街上有好些姑娘,穿着十分大膽,牛仔短褲,露肩t恤也都出現了,這要在幾年前,肯定會被批判,說成生活作風有問題。
所以沈嬌的愛美之心也蠢蠢欲動了,想着趁年輕時多打扮打扮,要不然等老了,想打扮也沒那資本喽,可是——
沈嬌拆開了一隻袋子,裡面是件黑色的真絲長裙,前胸和下擺都鑲了水鑽,看起來十分華貴,價值絕對不菲,但問題是這裙子是禮服呀!
H城三天兩頭都會有人舉辦酒會,一般稍有身份地位的女人,都會在家備昂貴的訂制禮服,她在H城的别墅就有好幾套呢!
可她現在是在内陸,内陸哪裡有辦酒會的習俗,就算是參加宴會,隻要穿着整齊即可,大家都是這樣,你穿的太過隆重反倒不好,也所以這件黑色長裙她根本就沒有機會穿。
沈嬌也沒多想,薇薇安一直生活在M國,并不懂内陸的生活習俗,她可能是按照M國那邊的習慣買的,且再看看其他的吧。
她又拆開了一隻袋子,眉頭不禁皺了,還是一件禮服,款式和那件黑色的差不多,不過這件是白色的,魚尾下擺,确實很漂亮,可問題是她沒機會穿呀!
她索性一鼓作氣将所有袋子都拆了,薇薇安給她買了八件衣服,其中三件禮服,兩件呢子大衣,還有三件全是毛衣,禮服都很漂亮,但她隻能束之高閣,呢子大衣的款式和料子都很不錯,不過顔色她不是太喜歡。
一件是黑色的,一件是藏青色的,都不是她喜歡的顔色,她比較喜歡稍微鮮豔一點的顔色,暗沉沉的顔色她實在喜歡不起來,這兩件呢子大衣她肯定不會穿,同樣也隻能束之高閣,隻可惜韓齊莉韓齊芹她們太胖,根本穿不下她的尺寸,否則倒是可以送給她們穿。
三件毛衣的顔色還是不錯的,一件大紅色,一件咖啡色,一件奶白色,隻是毛衣的款式有些太過老氣,咖啡色的那件還算可以,是大頭翻領的,十分寬松,開春的時候可以穿在外面。
大紅色和奶白色的毛衣都是十幾年前流行的款式,葉蓮娜夫人都瞧不上眼的衣服,沈嬌怎麼可能會要穿,她想也不想就把所有衣服都塞到了櫃子裡,心裡十分不舒服。
一件兩件不合适是偶然,所有的衣服都不合适,也能說是偶然嗎?
薇薇安這個女人誠心就沒想給她買衣服,當她是井底之蛙了吧,笑話,她怎麼說也是出過國的人,流行的眼光還是有幾分的,可沒那麼好糊弄。
她憋住氣,又拆了鞋袋,果然不出她所料,總共四雙鞋子,都是很漂亮的羊皮靴,但後跟都特别高,至少得有三寸。
她平時大多穿的平跟鞋,頂多也是中跟,高跟鞋她向來敬謝不敏,這四雙鞋子她也可以塞櫃子裡了,剩下的包包首飾她更沒心情看,用腳趾頭都能想到,肯定不是她喜歡的款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