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默認 第284章 頂級美人糙漢子
馬凱下午四點過才回來,回來時身邊跟着一個都市風打扮的時髦女性。
女子四十左右,穿一件暖黃色半袖羊毛衫,搭配一條垂感十足的白色闊腿長褲。
腳踩細高跟,行走間,輕盈的栗色卷發随風飄揚。
這是個知性優雅的女性,她看上去便給人一種内核強大,自信爆棚的感覺。
沈禾還在心裡揣摩這位女士的身份,抱着個電腦居家辦公的宋敬呈就說:“那是馬凱的愛人,程清雅女士。”
沈禾震驚不已,“咱嬸子這麼漂亮?”
也沒聽馬叔透露過啊。
“馬叔這嘴是真嚴實啊,這麼漂亮的媳婦兒,他是真能藏啊。”
宋敬呈見沈禾對程清雅的身份一無所知,他有些驚訝。“你不知道嗎”
沈禾說:“知道什麼?”
宋敬呈将電腦擱到咖啡桌上,朝沈禾拍了拍大腿。
沈禾順勢坐在他腿上,摟着他的脖子,“我英俊迷人的宋總,你跟我講講呗。”
沈禾嘴巴甜得像是抹了蜜,宋敬呈能把命給她,更别說隻是聊點兒八卦了。
“程清雅是程揚的堂姐。”
他開口第一句話,就将沈禾幹懵了。“什麼?咱嬸子是程家人?我沒聽程頌說過他還有個堂姐啊。”
“因為他們兩家關系并不好。程清雅的父親叫程柏安,是已故程老跟第一個夫人生的孩子。程頌的父親程勁松,則是程老跟第二任妻子生的孩子。”
“程揚跟程清雅的關系,就像你跟斯裡他們幾兄弟。”不同的是,沈斯裡他們跟沈禾關系親厚,而程揚兄弟跟程清雅的關系疏遠,形同陌路。
“程柏安的母親跟程老離婚後,就帶着程柏安回了H市的娘家,程柏安在那邊長大,跟青市程家這邊的親戚很少來往。”
“程清雅在青市大學念金融系,大二那年遭到仇敵綁架差點被殺,被剛退伍的馬凱所救。她對老馬一見鐘情,覺得他是大英雄,就對老馬展開了猛烈的追求。”
“将老馬追到手後,程清雅就為了老馬留在了青市這邊。”
沈禾意外極了,“咱嬸子才是主動追愛的那個啊?”
“真是看不出。”
馬凱相貌跟英俊毫無關系,五官充其量隻能算是端正幹淨。好在他身高有一米八五,加之當兵多年氣勢凜然,充滿了正義感跟男人味。
他整體形象還是可以的。
但程清雅什麼都不需要做,她隻管往人群中一站,就能吸引百分之九十九的驚豔目光。
一個頂級大美人,倒追一個糙漢子。
這的确令人意外。
看到沈禾的反應,宋敬呈像是看到了當年的他自己。“我第一次看到老馬媳婦兒的時候,跟你現在的反應是一樣的。”
見馬凱帶着程清雅已經走到了公館門口,沈禾趕緊從宋敬呈懷裡站起來,“走,下樓去。”
宋敬呈卻說:“你先去,我等會兒再下來。”
“嗯?”沈禾有些納悶,“你要幹嘛。”
宋敬呈坐在椅子上沒動,垂落的視線落在大腿上,他措辭含蓄:“我現在有些不方便。”
沈禾秒懂。
她突然彎腰伸出邪惡的手,飛快地拍了宋敬呈一把,成功聽到宋敬呈疼得悶哼,這才得逞一笑,逃之夭夭。
宋敬呈呼了口氣,靠着椅背念經...
等他平息好欲望下樓來,沈禾已經跟程清雅處得像是閨蜜一樣親近,也不知道沈禾說了什麼,程清雅笑得肩膀都在抖。
“在聊什麼?”宋敬呈走到沈禾旁邊坐下,指着沈禾對程清雅說:“嫂子,我家苗苗鬼主意多着呢,你小心别被她忽悠了。”
“哪有,我看夫人可愛得很。”
程清雅笑着喝了口清茶,突然說:“你倆一個叫我嬸子,一個叫我嫂子...”
“我說你倆能不能統一好口徑?”
程清雅不說,沈禾都沒意識到這點。
也不怪她啊,要怪就怪她跟宋敬呈差了好幾歲。
馬凱今年44歲,比宋敬呈大11歲,他倆稱兄道弟,管程清雅喊嫂子才是對的。
可沈禾明年才25歲呢,她管馬凱喊叔叔,自然要稱程清雅一聲嬸子。
見沈禾跟宋敬呈都是一臉窘迫,程清雅又忍不住笑,“這樣,夫人就跟着宋先生一起叫我嫂子好了。”
“不然将來你倆生了孩子,都不知道是該管我喊程奶奶,還是程阿姨了。”
這話莫名戳中了沈禾的笑點,她先是一陣輕笑,笑着笑着就忍不住放聲大笑。
受她笑容感染,程清雅也跟着輕笑起來。
宋敬呈一臉莫名,不知道有什麼好笑的。
馬凱也是張二的和尚摸不着頭腦。
等兩位女士笑完了,馬凱這才提到正事,“老闆,你之前讓我托人幫忙打聽杜玉玲跟老夫人的事。我尋思着你嫂子不就是最合适的人麼?”
“她本來就算半個程家人,杜玉玲是你嫂子名義上的嬸嬸。正好你嫂子明天休息,就讓她替咱們去打聽好了。”
其實看到馬凱将程清雅帶過來,宋敬呈就猜到了他的打算。
他對此倒沒有看法,隻是有别的疑慮,“嫂子跟程家來往的不多,突然登門拜訪就算了,貿然跟杜玉玲打聽那些往事,怕是會引起杜玉玲的疑心。”
宋敬呈的思考也有道理。
程清雅眼珠一轉,拍拍沈禾的手,她說:“那就讓夫人陪我一起去好了。”
“這不,程勁松前些天在家裡摔骨折了屁股,做了個微創小手術,在家休息呢。”
“前幾天程揚跟程頌還去宋園吊唁過老夫人,我就帶着夫人一起去程家探望我叔叔,也算是禮尚往來了。”
“這主意好!”沈禾說:“敬呈的爸爸跟已故的程老關系是不錯的,程勁松做了手術,我提着禮物去拜訪也合規矩。”
“敬呈,你覺得呢?”
想了想,宋敬呈說:“那就一起去吧,我去拜訪程勁松,你跟嫂子去陪杜玉玲。”
“那就這麼說定了。”
程清雅坐了會兒就走了,臨走時跟沈禾加了個微信。
送走程清雅,沈禾也回樓換衣服,準備去傳媒公司接MelOdy。
沈禾已經選好穿搭需要的服飾,剛脫掉居家服,宋敬呈就走了進來。
沈禾下意識捂住胸口,又覺得沒必要,畢竟她渾身上下都被宋敬呈摸過親過。
“我來幫你穿。”宋敬呈像是打扮洋娃娃,親自為沈禾将衣服一件件穿上。
打底薄衫,羊絨毛衣,燕麥色大衣,接着是圍巾...
最後,宋敬呈将一枚珍珠胸針佩戴在沈禾的胸口。
滿意地打量着沈禾,宋敬呈贊道:“真好看,像個漂亮的手辦。”
沈禾瞥嘴,“這麼喜歡打扮小公主,還不加把勁,趕緊跟我生個小公主?”
宋敬呈認真點頭,“今晚我繼續努力。”
“今晚就别了。”沈禾打開展覽櫃,從裡面掏出一把外殼精美的小匕首,打算藏到牛仔褲的後腰。
“你還帶刀?”宋敬呈笑她,“這麼信不過老馬的能力?”
“有備無患。”沈禾從不打沒準備的仗。
警惕點兒總是沒錯的。
宋敬呈取過那把匕首,拔出鋒利的刀鋒。
用指腹在刀鋒上蹭了蹭,宋敬呈忽然說:“有一點我舅舅猜錯了,程揚殺我,不一定是為了繼承宋家的家産。”
沈禾擡頭看着他近在咫尺,英俊卻又冷漠的俊臉,“那是為什麼?”
“我母親是個瘋子,而我的生死是唯一能中傷她的利器。我想程揚也是摸清楚了她的弱點,才會讓圖蘭花給我下蠱。”
将匕首合上,插入沈禾牛仔褲的後腰中。
宋敬呈貼在沈禾耳邊,輕聲說道:“我母親年紀大了,本就沒有多少時日可以活了。”
“冒風險殺一個将死的老變态,還不如殺了我,斷了宋家的血脈,也斷了楚芷的念想。”
“這叫一勞永逸,連根拔起!”
聞言沈禾一笑,她反手捧着宋敬呈的臉頰,擡頭在他唇角親了一口,才說:“能揣摩清程揚的心思,可見你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宋敬呈莞爾,他摟着沈禾的腰肢,低頭想要親她柔軟的唇瓣。
卻被沈禾一把無情推開,“别把我的妝親髒了。”
宋敬呈輕笑,改親她耳朵,說話時,溫熱的呼吸吹進沈禾耳蝸:“我們是兄弟,我們血脈相連,心有靈犀啊。”
沈禾都快要惡心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