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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篇 九十四::狀子(怪章節,不喜勿入)

重生之溫婉 六月浩雪 3194 2025-01-24 10:05

  ‘今上訴狀者,生于仁康帝三十年。
母:福徽公主。
生而喪母,被親族所厭,未及三月送至田莊。
隻一嬷嬷随行。
嬷嬷日日辛勤勞作,吃糟糠、咽野菜,用辛勞換來米湯方使吾活。
三歲大時,亦随嬷嬷辛勤勞作,六歲做得好農活,亦難得一飽。

  然,莊頭女誘吾吃不得食之物,被嬷嬷灌以濁物,昏迷半月方救回。
醒時嬷嬷抱吾大哭,曰:姐兒生來尊貴,何要受此等苦楚。
遂定入京尋親族。
若無果,即去母族尋辟。
吾抱其不放,怕再故。
天下之大,唯嬷嬷真心對吾,若有事,吾當如何。
然嬷嬷意已定,去往京城,再無音訊。
夜裡醒來,亦悲痛難忍,喃曰:吾乃孤苦無依之人。

  半夜,吾被綁,視,竟為莊頭。
曰:奈何汝命,礙人路,勿怨于吾。
遂行車奔波數裡,棄吾于河中。
幸天垂憐,死之抓一草,入岸得一命。
汝憶嬷嬷曰“汝生來尊貴,乃為公主女,外祖為帝尊,若有故,當尋母家護。

  路半,被一人逮,賣于一老妪。
幾日方知,此老妪為牙婆。
牙婆調教牙牙子,好則賣良價。
吾于牙婆處每日辛勤勞作,乖巧聽話,方得一半飽,吾亦滿足。
幾番輪回,被人撚轉如牲畜一般相看,每聽吾有啞疾,亦棄之。
最後得牙婆巧言,方進安家為奴。

  入安家繡房,得跟繡娘,貪婪刻薄,不打則罵,汝把所得敬之,殷勤服侍,日子微好。
然,天降橫禍·吾得繡娘之語送華服于安家十女。
路遇九女,九女與十有隙。
得知此,毀其華服。
十女得信,華服已毀·亦要杖斃吾。
吾想待留命,不冤死,遂逃。

  陰錯陽差,天可憐,得見親舅。
舅憐吾悲苦,接入府中,甚為疼愛。
吾感蒼天·吾之厄命已過。
然,祖攜父,接吾回。
吾不應,舅亦無奈,方知,世間多為無奈事。

  入父家,不出三日,上至祖母、伯叔、親父·下至兄弟姐妹,皆出事。
齊曰:汝乃克家之星。
言曰當日汝之母,亦為汝克之而亡。
吾知此言·大悲,亦想随母而去。
被舅贈仆所阻。

  舅得信,親至,大怒,斥曰“甥在吾府中半月安好,怎一入你府,怪事連連。
是為天災,亦為**乎。

  吾得信,見舅大悲,想随舅去·奈何禮法不合,不可。
舅惜吾命坎坷,帶吾入外祖壽。
外祖垂憐吾悲苦,賜封郡位,以為依靠。
吾方得知,此可保一生無憂饑餓之苦·遂稍心安。

  随親舅遊玩,得遇三舅,贈物。
吾不敢受三舅之愛物。
舅解吾難,曰:甥剛習字,可贈字帖。
亦日三舅送汝:書聖拓本狂草《蘭亭集叙》、顔真卿真迹《劉中使字帖》。
吾如獲至寶,日日對帖練,甚為愛之。

  然,吾父後娶之婦得吾有此物,索求,吾拒之。
父來,言借閱一日。
乃為親父,不敢辭。
亦日知,吾之字帖已送于人,為升官之用。
汝心痛之,然,其乃親父,奈何之。

  此事為三舅所知,大怒,曰:吾送甥物,豈敢為官爵而奪甥之愛,甚為欺甥。
族人惶恐,汝父知後怒罵于吾,言語乃為汝向長者訴之,吾甚為愕。
父令後娶婦對吾傳話言曰‘吾當以死全孝,。
吾大怒,金鞭揮之。
再寫信親長,言語乃是吾為父前程,自送之,非為奪,請舅諒之。
舅得此信,歎息不止,送一美姬于父,盼父能慈待吾。

  吾為攢金,遂商。
得千金,知未交商稅,令稅。
吾方始七歲,牙牙不知事。
不甚其意,隻意不貪公。
不知,竟引軒然大波。
緻父沒官,父甚為惱怒,暴躁亦罵。
父家族人無不罵之,齊曰吾乃克家之人。
祖母厭惡、得兄長唾棄,更至奴仆退避三尺斜眼以對。
吾難忍其苦,破門而出,自買一屋,居之。
吾今念此,若非母家護,汝早已

  然,難奈父未平恨,尋門訓斥,得遇舅。
舅問吾,此為親父,實乃仇人乎?吾忍耐不法,求舅許諾,允複父職,費萬金,方得罷休。
每每思此,吾自苦。
然,其乃親父,奈何之。

  自此方甯兩日,然,祖母見吾對金,計讓偷摸狗盜之侄污吾。
吾怒而金鞭,求得舅辟護。
祖母病,外人亦言吾乃不忠孝仁義之人。
吾得惡名,亦悲苦。

  此經事多日甯,不亦父入私拘。
外祖欲入父罪,斬之。
吾苦苦哀之,曰:乃為親父,若不得,枉為子女乎。
日日哀求,外祖憐吾孝心,遂應。
然,父之後婦私放貸十萬金,毀民數家,奪命數條。
外租怒,定其罪。
汝亦日日求之,每每遭斥。
然外祖終憐吾至孝,放之。
吾愧于死之民數,花費數金做法,盼吾之罪少之。

  吾知父仕無望,允一諾,有吾一日,父當衣食無憂。
然,父後娶婦之女亦煩怒罵吾不孝,不接其入郡府。
郡府乃外祖親賜,一片慈心,乃吾安生之所,吾怎應?汝已送屋三所,何以罵之?然,父在旁,默之。
吾一月費數百金,得此名,心苦。
然其乃親父,又奈何。

  外祖逝,吾悲甚,病數月。
親父無往,仆無蹤影。
舅憐吾,親顧,汝甚感之,歎息曰:奈何舅非親父。

  舅為帝,末遭亂,父牽其内。
吾因舅病數月,歸至期聞父入監,求舅放之,舅憐吾一片至孝心,允。
病塌一年餘之,父未探之,一語未聞,吾心甚寒。
自憐苦,每半夜醒,對月悲,何以乃為親父。

  汝從兄處得知,父用汝養其金,賣汝所敬物,日夜積攢為其後婦子女置聘妝。
汝甚為愕然,轉而哭之。
同為親子,何分如此之大。
然,乃為親父,吾奈何。

  一日,宮中受驚,病數月,父恍若聞,吾已心死,自笑。
病愈歸,聞父來,大喜,開正門迎之。
未一語,竟非探吾病,乃為其女求情。
吾忍心中苦,詢之。
始知傷風化之事,與有婦之奸,孕之。
要吾往族求放之。

  汝乃未嫁女之身,要汝為爾等不雅之人求情,甚為笑之。
若求之,當何處世。

  吾未解,吾自小未得父之事,凄苦數載。
得外祖與舅憐惜,方衣食無憂。
自吾入父家十載,對父甚為恭。
父在朝,每費千金。
自父在家,汝每月亦供數百金。
每得好物或外祖及舅賜貴重之物無不送往用之。
勿論外人無不道吾乃至孝之人,吾自審亦無愧天地之間。
奈何,對汝如此。

  吾亦再無可忍。
想起昔日長者所言:此為親父,實乃仇人乎?

  吾已不可再忍,求與父絕,出父族。
吾已不可再忍,即為不孝之人,不能立于天地間,吾亦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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